200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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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说话

房子是否贱卖 市长说了不算

叶祝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4-01    [打印] [关闭]
    “2008中国网络媒体海南行”一行参观三亚时,记者看到一个个高档小区正在拔地而起。三亚市目前商品房的价格是多少?本地居民有能力购买吗?面对记者的疑问,三亚市市长陆志远表示,在三亚,房地产资源是稀缺而不可再生的,把三亚的房子贱卖了是一种犯罪。(《深圳商报》3月30日)

    高房价成为过街老鼠,地方政府本应该积极履行公共责任,平抑房价,为百姓造福。然而,三亚市市长竟然发表“房子被贱卖是犯罪”的高论来力挺房价,实在令人费解。

    三亚风景优美、环境宜人,在某种程度上讲,确可以算作一种稀缺资源,外地人参与购房也给当地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市长希望抬高房价遏制外地人购房,保护“稀缺资源”不被“贱卖”,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在现代开放社会,没有哪一座城市可以封闭存在,希望高房价能阻止外地人购房,既不合适,也不公平。

    按陆市长的话说,“本地居民有宅基地,有自己的住房。公务员有补贴与经济适用房政策。对买不起房子的困难群体,政府提供廉租房。”换言之,市长眼中的高房价专门针对外地人,不能让外地人与三亚人抢资源,本地人不受高房价的影响。且不说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是不是对本地百姓应保尽保,难道本地居民想买高品房,也只能忍受高房价盘剥?从当天南海网网友跟帖中可以看到,当地百姓对于高房价也心存不满,希望政府平抑房价。市长力挺高房价,除了增加GDP政绩,喂肥开发商以外,对当地百姓又有多少好处?

    据介绍,三亚商品房的均价是每平方米8394元。而国家统计局三亚调查队今年2月份的调查显示:2007年,三亚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642元。城镇居民十年的收入只能买13平方米的房子,这样的房价还叫贱卖吗?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供求关系决定房价,房子到底是“贵卖”还是“贱卖”,应由购房人与开发商在合法市场框架内博弈。政府的职责就是维护市场秩序,至于房子是否被贱卖,市长说了根本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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