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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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记者传销人员敲诈“打传办”

雷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4-02    [打印] [关闭]
    今年1月下旬,曲靖市委、市政府和麒麟区委、区政府的多个部门收到了一份“民主与法制驻河南记者站”发来的《上诉状》,投诉警察借“打传”之机非法搜查其居所、非法扣押其个人财物、强行搜查女性身体并殴打儿童。

    具状人自称王廉军,是“民主与法制驻河南记者站站长”。他说,1月16日早上7点钟,有民警“砸开”他的家门,“十几个人一没有执法证,二没有搜捕证,强制在我们的卧室内乱翻乱拿”,“一伙人把被子、衣服、皮箱、皮包、手机两部、电视机、DVD、VCD、手提式电脑以及学生书籍、皮包和皮包里6000元现金、3万元卡、煤气社(原文如此,应为“灶”)等全部拿走完,并把我的16岁男孩、7岁女孩打倒在地……又把我爱人强制带到派出所,硬逼我爱人说是搞传销的,因我们是搞新闻工作的,他们只好把我爱人放了出来。”

    这名“记者”说:“我打印了1000份材料,发送到全国各级领导、报社、电台的记者们以及各类社会各层人士,来评价一下你们这次行动是不是非法?……我以记者站的身份聘请了北京十大律师到法院起诉你们这些非法行为,并邀全国各大电台、报社记者前来采访、旁听,我准备在电台、报纸上报道,题目是‘云南曲靖大打一场传销背后的抢劫’。”

    《上诉状》的落款为“民主与法制驻河南记者站”并加盖了公章。从材料来看,王廉军还将这份材料同时发送到了“中共人大政协、中纪委法院、检察院、人民日报、新华时报、中央焦点”等部门。

    这名具状人还在信后附上了十几名“证人”的手印。收到材料后,曲靖市委十分重视,要求麒麟区公安分局调查清楚,尽快回复,妥善处理。

    副局长胡乔智觉得有点儿蹊跷:“对于没有暴力抗法的,我们不可能动粗。”但他还是立刻着手倒查,参与那一次“打传”行动的工商、公安、联防综治人员是谁、扣了什么物品、有没有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坚决不允许执法活动中趁火打劫的违法行为”。

    调查结果是,在那次执法活动中,“打传”小组人员不仅带齐、出示了相关证件,严格按程序行事,也搜查到了“申购”的原始凭证,由于判断对方是传销人员,便扣押了一台电视机、一台VCD机以及相关书籍资料。但并没有《上诉状》中列出的现金、电脑和银行卡等物品。

    还执法人员清白后,胡乔智开始怀疑起写信人来。“信中对国家机关的称谓犯了严重错误,对于一个记者来说这应该是常识。言辞过激可以理解,但是怎么能把我们说得一无是处、把执法人员描述得像土匪一样?是不是传销人员在反击我们?”为慎重起见,分局经侦大队发函到郑州《民主与法制》社驻河南记者站请求确认。

    对方也很重视,回函告知“查无此人”。老公安胡乔智拿着两张信函一对比,就瞧出了端倪:《上诉状》上印的公章少了一个“社”字,字体和五角星的方向都不一致。公章是伪造的。

    这时候,王廉军进一步与麒麟区委宣传部联系,要求区打击传销办公室“赔偿”1万元。公安人员锁定证据,一举将他拿下,当场在他身上搜到了7个“记者证”,在其中一份证件上,王廉军又摇身一变成了“民主与法制驻云南记者站站长”。

    警察还在王廉军的住所里搜到了大量信访件,以及30多本假记者证。他们查实,这名“假记者”一面在曲靖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一面在曲靖各县区招摇撞骗,打着“伸张正义”的旗号专找上访人员,收取几百至上千元不等的钱财,并且骗吃骗喝。

    经过核实,王廉军罗列的10多名“证人”,都是与王有亲属关系、在曲靖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其中4人是已被登记在册遣返回乡的。让警察们啼笑皆非的是,这些人员也都人手一本“记者证”。

    目前,王廉军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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