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又一代的户口问题
30岁的孙女士是一位准妈妈,怀孕4个多月。最近,为了准生证和孩子将来的户口,她决定在当妈妈之前先当一回原告,打场官司。
2005年7月,孙女士在天津读完硕士后来到北京工作。虽说公司解决不了户口,但孙女士也没有特别在意,“工作本来就不好找,况且我觉得夫妻俩有一个北京户口就行”,丈夫秦先生是北京市集体户口。
2007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处推出了9项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的新举措,其中之一便是针对未成年人随父落户问题的,即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亲为北京市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集体户口和驻京办事处、联络处等集体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经单位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按规定审批后,可办理随父报出生或投靠父亲进京入户。
孙女士回忆说,她对这条新闻记忆犹新,因为“就是针对我们这种情况的限制放宽了。”但现在她才发现,高兴得有点早。
秦先生在一家外企工作,户口都放在人力资源代理服务公司。根据北京市的上述规定,要办准生证,让孩子随父进京落户,必须要征得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的同意,出具加盖公章的随父落户的证明。
没想到,就是这个先决条件,把秦先生拦在了这项便民举措之外。
“我们把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都问烦了,得到的答复就一句话,公司同意就能办。”孙女士从去年就张罗着办准生证,但至今毫无进展。
“公司态度很明确,就是不给开随父落户的证明。”秦先生特别无奈,每次去找负责人,还没开口,人家就把他堵回来了,“找我没用,谁都不给开。要想给孩子落户,你只能买房再把户口迁出去。”
从2005年至今,孙女士夫妇一直在北京打游击,“差不多一年换一个地方”。孙女士说,“我们周围的同学都是这样,倒腾着换地方住。”但公司的答复让夫妻俩后悔得牙根痒痒,“早知道这样,当初就是砸锅卖铁也得先把房子买了!”
秦先生夫妇跟很多外地来京工作的年轻人一样,刚毕业时没钱,等稍微有点积蓄了,商品房的价格早已高得离谱,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范围。至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秦先生取得北京城镇户籍还不满3年,而且年收入也不符合条件。而他们满心期待的两限房,至今具体要求还没最终确定,但“我们的年收入又比8.8万元稍高一点,估计也不成。”
“如果户口问题解决不了,孩子一出生就成了黑户。”夫妻俩一筹莫展,“买不起房子不是我们的错,自己没房子住也就罢了,为什么孩子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另一个案例也值得思考。
2007年6月,张勇夫妇的儿子出生后,由于无法在北京落户,便把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告上法庭。但昌平区人民法院以“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为由驳回起诉,目前该案还在上诉阶段。
2002年7月张勇从鞍山来北京工作,妻子王翠英2000年8月从河北省魏县来北京,两人都没有北京户口。提起户口给他们带来的麻烦,张勇说,“那可多了。”结婚、生小孩、上保险、办各种证件、孩子以后的教育问题……什么事都跨不过户口这道坎儿。
刚来北京那会儿,从事酒店服务的王翠英想找份工作,可80%的招聘单位都明确写着非北京市户口免谈。“有一次去一个五星级酒店应聘,负责招聘的人直接告诉她,她所有的条件都符合招聘标准,但不是北京市户口,再有能力也不能用。”现在王翠英所在的单位同样也有户口要求,“现在的领导比较看重能力,算是破格录用,但这样的领导又有几个呢?”
由于不是北京市户口,结婚时,所有的手续都要回老家办理,“先回她(王翠英)老家办理,再回我老家。孩子的准生证也是带着户口本和结婚证回老家办的。”
办理暂住证时,由于需要本人身份证,但是王翠英的身份证号变了,为了开证明,张勇连续回了老家四五趟。要知道没有证明就不能办暂住证,没有暂住证就意味着工作、房子、驾照都不能办。“像我们有了自己的房子,办起暂住证就比较方便了,但那些租房住的人办手续还是很麻烦。”
“说实话,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儿子的户口问题,这可能关系到他一辈子。”张勇说,这意味着将来一连串的麻烦。今后上幼儿园和义务教育要交赞助费,“想去好一点的幼儿园,外地户口一年的赞助费要5万”;高考还要回鞍山,可两个地方的教材根本不一样。
眼下张勇夫妇马上面临的是孩子的保险问题。上保险的钱是交了,但保单到现在还没有拿到,因为要拿到保单就必须有身份证号,“可孩子的户口到现在还没有登记上,哪来的身份证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