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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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过度繁殖的政府机构应动手术

叶祝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4-08    [打印] [关闭]
    

    据报道:安徽临泉县物价局市场整顿办公室是该局设立的物价执法二级机构。但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直接对市场进行物价检查的机构,其工作人员工资的唯一来源竟是罚款。“我们的工资全都从罚款中来。乱罚款良心不安,不罚款又拿不到工资,真是左右为难。”日前,临泉县物价局市场整顿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诉说了他的处境。

    在执法经济广为公众诟病的背景下,不少执法部门正在逐步减少经济处罚额度,人性化执法逐步成为新的执法方向。负有监管市场秩序重要职责的物价部门,本应秉公执法,为经营者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然而,令人惊讶的是,临泉县物价局不仅不自省执法经济,竟然违规成立靠罚款生存的二级执法机构——市场整顿办公室,把罚款的“智慧”发挥得淋漓尽致,令人叹为观止。且不说有的执法者本身就深谙罚款之道,在不罚款就拿不到工资的现实环境下,就是有良知的执法者,也会耳濡目染、慢慢变坏。

    其实,要说物价部门不懂得执法经济的危害,那不太可能。对此,中央三令五申,百姓质疑声不断。但在执法经济面前,什么人性化执法,什么百姓利益,什么市场秩序,统统一钱不值。在这里,权力被滥用到了最大限度。工作人员为了拿到工资,千方百计抓罚款,也不难理解。但任何事物都不能没有边界,否则,不仅执法对象不满,就连执法者自身也感到良心不安。在我看来,工作人员向记者自曝家丑,就是对执法经济莫大的讽刺。

    俗话说,“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吃了罚款的物价部门,在履行物价检查之责时,又怎能做到公平公正?监管的底气又从何而来呢?在商言商,商家是要赢利的,被迫向物价部门“进贡”了罚款的商家们,他们怎会白白蒙受经济损失呢?当下,物价一直在高位运行,跟风涨价、串通涨价等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屡禁不止,如果商家们玩“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把戏,把罚款转嫁到商品物价中,岂不是给高物价火上加油,让民生利益雪上加霜?何况,不少物价部门本身就非常乐意审批“高物价”,因为物价越高,物价部门收取的管理费与罚款也就越多。市场整顿办公室如此生存逻辑,实在令人后怕。

    在我看来,物价部门专门成立二级机构罚款创收,实际上破坏了人们对法律和道德的信仰,更是隐喻着执法者与执法对象之间存在利益交换。而这种利益交换必然滋生出更多的监管腐败与市场问题,最后,不仅物价部门信誉贬值,整个政府的公信力都会遭到破坏。

    对此,我们不奢望几句谴责就能让当事部门改邪归正,主动放弃罚款经济。既然媒体已经曝光了,有关机关就应该出来干预。但是,个案的查处只能解决个案问题,关键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因此,对过度繁殖的政府机构动手术,加强公众舆论监督,让权力在合法的市场轨道上运行,十分必要。

    如果不尽快规范政府部门的权力运作,对政府部门的“子孙”实行“计划生育”,任由政府部门繁殖以罚款为生的子孙机构,那么,等到政府的公信力丧失殆尽之后,再谈监管、整顿,恐怕就难上加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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