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电子监管逐步得到重视
今后,所有药品都将拥有“身份证”,药品包装上的监管码将在药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中为其验明正身。
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宣布了这一消息。按照她的说法,此举是要建立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加强药品的电子监管。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国家药监局就已经开始用电子手段加大对药品的监管。
2007年10月1日,国家药监局启动特殊药品监控系统,实现对全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实时监控。
今年“3·15”,国家药监局首次曝光了25家非法销售药品的网站,3月31日又公布了第二批共20个非法销售药品的网站名单。
广东省、辽宁省等也都在国家药监局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之前在各自区域内推行了药品条码管理。
电子监管码监管药品真伪和流向
按照计划,国家药监局将通过制定《入网药品目录》分类、分批对药品实施电子监管。今天公布的今年首批《入网药品目录》包含了273种重点药品,范围覆盖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第二类精神药品4个大类别。
“凡生产、经营《入网药品目录》中的产品的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入药品监管网。”颜江瑛说,今年就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第二类精神药品等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情况的实时监控。
按照规定,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须在今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赋码入网。如果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一律不得销售。在规划上,所有的药品都将逐步被加上电子监管码,从而纳入国家的监管网络。
从功能上看,跟各个药企自己设计的防伪标识一样,药品电子监管码能够实现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监控每一盒药品的生产、经营、库存及流向情况,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监管码查询药品的相关信息,防止买到假药。此外,由于是全国统一的条码系统,遇到有问题的药品,国家药监局能够迅速追溯和召回,还可以做到信息预警。
“比如说,一种药品销售数量异常,可以指示是否有药物滥用,或者提示可能的疾病流行。”颜江瑛说,通过监管码还可以发现企业是否有超资质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应该说,电子监管码的方式将能够帮助药监局更好地监管药品,对假劣药品、药害事件等作出及时反应。
由于是全国性的条码系统,药品电子监管码推行之后,原本各家药企自己的防伪标识将没有太多存在的必要。
那么,把各家药企自己的防伪标识换成药品电子监管码,企业将会增加什么样的成本?
颜江瑛介绍,在药品包装上增加电子监管码有粘贴和印刷两种方式,粘贴一个电子监管码大概需要0.01元至0.02元,印刷一个电子监管码的成本则为2厘左右。
“但药企在产品的生产线上需要增加一个设备,通过这个设备把条码激活,进入国家药监局的监控网络。”颜江瑛说,这样的设备大概需要五六万元。
上述成本需要企业自行消化。对原本已经有防伪标识投入的企业来说,如果放弃原有的防伪标识,也将是一项金额不小的成本。
打击网络非法卖药难度大
药品多了电子身份证之后,非法销售药品的网站会受到一定的遏制。毕竟,消费者可以通过是否有电子监管码来判断药品真假。
但相比电子监管码的推行,对非法销售网站的打击难度要大得多。
从今年3月15日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曝光了45家非法销售药品的网站,并移交给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处理。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中国中医科学院、美国联邦制药中国国际风湿病研究院、中国中医医学研究院肝病药物研制中心等3家被曝光的非法网站,仍能够登上。
早在2000年,就已经有非法销售药品的网站出现。2005年12月1日,国家药监局颁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正式实施后,网上药品交易才开始合法化,但也仅能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
“经过批准可以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的服务网站14家,其中只有7家由零售企业开办的网站可以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其他任何从事这种行为的网站都属于非法售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说。
但是,远不止7家网站在销售药品,很多医疗机构打着国字头的旗号与消费者进行药品交易。这些网站的显著特点是,公布的地址子虚乌有,但只要有人汇款买药,不论多少药,这些机构肯定能邮寄。
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分析指出,这些非法网站的开办单位都拒绝消费者上门购买药品,而以电话订购或在线订购的方式,让消费者向指定的银行账号、邮政信箱汇款,然后向消费者邮寄“药品”;或者通过货到付款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药品。其中,“邮寄药品”是不法分子销售假劣药品所采取的主要形式,由于供需双方不见面,消费者在上当受骗后无从投诉。
继不断曝光非法销售药品的网站名单后,国家药监局已经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以及工商、邮政等部门展开协作,通过跟踪网站邮寄药品的方式联合打击互联网非法售药;还与银监会进行沟通,将非法售药的网站上公布的银行账号提供给银监会,进行控制。
但由于互联网的特点,监管的效果大打折扣。邵明立在今年两会期间就曾表示,由于互联网虚拟性的特点,对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的监管面临很大困难。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公布的情况,在药品监管手段非常完善的发达国家,其市场上流通的药品中也有1%是假药;而在这1%中,有一半是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的。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我国互联网药品销售呈上升趋势。如何加强网络售药监管,确实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难题。”颜江瑛说。本报北京4月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