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否认高薪与交强险有关
不久前,中国平安年报公布一系列耀眼的数字,其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更是夺目:董事长马明哲税前收入累计6616.1万元,常务副总经理梁家驹税前年薪酬为4813万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总会计师张子欣税前年薪酬为4770.4万元。此情况立刻引起了广泛的议论。
4月1日,一份由1055位车主签名,委托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辉起草的《关于对中国平安高管千万薪酬进行调查的请求》递交给了保监会,质疑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过多地分摊了交强险份额,请求保监会对平安高管的千万元年薪进行调查。
《请求》称,“对交强险进行监督是贵会(保监会)的职责和义务,交强险如不能实现其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保障的公益性目的,而沦为保险公司高管发放高薪、分摊不合理成本的工具,则是贵会监管失职。”
这份《请求》还强调,交强险既为公益性、强制性保险,保险公司分摊人力成本,应该以全国城镇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水平为标准,而不得以保险公司自行拟定的标准,任意从交强险保费中分摊。
对此,中国平安最近的回应是,交强险业务是平安产险经营的一项业务,而平安产险与平安集团是两个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集团所有的管理成本包括高管的薪酬成本完全由集团支付。因此,认为高管高薪与交强险有瓜葛是牵强的。
中国平安的相关财务报告,包括经营费用、费用分摊均经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并且严格按照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核算,其成本分摊是合理的。其还拿出了保监会曾经的审计报告称,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行业平均的经营费用占保费收入的比率是27.74%,平安产险的同口径比率是26.18%,低于行业水平。从业务构成来看,交强险在平安产险业务收入中占比不到四分之一,平安产险对集团业务贡献占比不到10%。
不来自交强险,如此炫目的薪酬来自哪儿呢?中国平安的解释,一是与H股股价挂钩的长期奖励计划(虚拟期权)的兑现;二是与2007年业绩挂钩的绩效奖金。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平安2007年利润增长了107.9%,而执行董事和高管奖金也因利润的增长而增加。
另外,对于网上关于平安的企业性质及高管身份的说法,中国平安亦一并回应说,其并非国有企业,管理层也不是政府委派。作为最早实行国际化战略的国内金融企业,自1994年开始引入国际一流的人才,因此,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公司,两种制度”的薪酬机制,一种是与国际化相适应的薪酬体系,主要适用于外籍员工和执行董事,另一种是与国内水平和制度相适应的薪酬体系,适用于绝大多数内籍员工。
对于平安的回应,刘家辉有自己的看法。她说,高管的千万年薪来自公司利润,平安集团不经营任何具体业务,其利润均来自子公司的贡献。“交强险由平安集团下的一家子公司平安产险经营,平安产险的收益成为集团的收益组成部分,这已经可以说明,平安产险与平安集团的高管收入有关系,既然如此,交强险必然与高管的收入有关系。”
刘家辉还对记者说:交强险年报居然是“亏损”的,看看“亏损”的原因,实际赔偿4.4亿元,经营费用12.87亿元,人力成本及其他费用一项5.85亿元,这些人力成本费用,到底有多少人员参与分摊?薪酬结构又是什么?分摊的标准是什么?交强险如此庞大的经营费用,相比已决赔款,让人们无法信服这种分摊是必须的、合理的。
“如果交强险多摊了其他险种的成本,就使其他的险种获得了收益。正因为我们不知道这个情况,才请求保监会予以调查处理。”刘家辉表示,她昨天接到保监会的回复,此事的处理情况正在“领导会签”中,她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并等待保监会的书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