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剑昌需要制度性回报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履职已有9年,具强烈政治责任感,社会也寄望甚殷。深圳“两会”开议在即,他表示:“这一届代表干完了就不做了,自己太累了。”
杨剑昌说累,不是拿累来给别人打预防针,以免别人因他官做得大、钱赚得多而胡思乱想。在深圳市,前来找他反映情况的群众并不限于他的选区,而是来自全市,甚至来自香港。也许是履职过于认真,所以他是真累。
做人大代表做到真累,也没有任何回报。人大代表目前还不算一种职业,没有工资和福利保障。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只要是要人付出时间、精力和智慧的,都会被认可为一种职业,并且“禄在其中矣”。做保姆佣人有收入,当律师教授领薪水,任国家元首或政党领袖也有报酬。给从业者以适当回报,可以培养从业者的职业自豪感,从业者在养家糊口之外,还可以发展服务的标准和技术,培育职业伦理。从业者付出了辛劳,而社会却拒绝给予回报,这是有违公序良俗原则的。
有人会想,雷锋做好事是不图回报的,学雷锋也是不图回报的,这证明给不给报酬不是做好事的前提。自然,雷锋做好事是高风亮节,但高风亮节是他们自由意志的选择。他们可随时选择不做不学,在家里上上网,陪亲友逛逛商场。不给人大代表以回报,就意味着人大代表是一种志愿者角色,他们如何代表人民,全靠他们自觉自愿。
但是,我们需要人大代表,需要他们切实代表我们的意志和权利,行使立法权,监督政府。这种履职的确定性,要求他们付出全部的工作时间、必要的精力和智慧,以此安身立命。我们必须认同他们的工作为一种职业,给他们报酬和其他待遇,供他们养家糊口,并且发展人大代表的服务标准和技术,培育人大代表的职业伦理。
改革开放以来,新兴职业不断涌现,替人消灾,代人讨债,都已步入公司化多年。别人付出辛劳,动过脑筋,雇主支付一笔报酬,其实是对从业者的尊重,也是一种相互尊重。杨剑昌觉得累,不想继续干了,可能我们无法挽回。但不要忘了,我们还欠他一种职业的承认,还欠他一笔数目不明的他该得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