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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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办公室等工作场所纳入禁烟区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4-15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4月14日电(记者刘世昕)5月1日起,北京的体育馆、医院、出租车等10类公共场所将禁止吸烟,北京市爱卫会办公室副主任饶英生今天介绍说,与原有的条例相比,北京新禁烟规章最大的突破是对办公、会议等工作场所也提出了禁烟要求。

    在今天中华环保联合会举行的控制吸烟危害立法研讨会上,饶英生说,北京市最早的禁烟条例是1996年起执行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当时并没有提及禁烟范围要包括体育馆和体育场等公共场所。但随着2003年我国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承诺“将无烟奥运纳入绿色奥运”等一系列事件的推进,在从5月1日起执行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的若干规定》中,新增了健身房、体育馆和露天体育场的看台。

    除了公共场所禁烟范围扩大外,饶英生说,新规定最大的亮点是对办公场所也提出了禁烟要求。据悉,这一点写入政府规章是有过很大争议的。反对者认为规章禁烟的范围划得太宽,因为按照规章,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及食堂、通道、电梯、卫生间等内部公共场所都禁止吸烟,而支持者认为规章也提供了缓和的余地,比如可以在禁烟以外的区域划定吸烟区。

    在一些学者看来,北京市在禁烟范围的突破实际上是在为制定全国性有关条例做尝试。有学者介绍说,2007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曾向社会公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很多NGO组织都建议要把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写入这部条例,将禁烟用更高层次的法律形式规定下来。这部条例至今还没有出台,学者们也希望能通过北京的尝试推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被条例采纳。

    饶英生今天说,配套新规章还要出台一份餐饮业饭店业关心的实施细则,细则里将具体规定饭店酒店应有多大面积的非吸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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