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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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女市长错在哪儿

点评人 肖舒楠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4-18    [打印] [关闭]
    背景

    3月17日,湖北省宜昌市下辖当阳市市长范晓岚,驾驶丰田越野车经过汉宜公路穿心路段时,将正在过马路的穿心小学五年级学生、11岁的男孩王继杨撞死。事后,女市长向死者家属赔偿了20万元,以及两万元安抚费,并下跪道歉。据报道,交警部门将赔偿金交给小孩家长时,叫小孩家长不要追根究底。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发热议。

    4月12日,中共湖北省宜昌市委作出决定,范晓岚即日起离岗接受组织调查。

    回声

    这起车祸发生在3月17日,都快一个月了,公众才知道,当阳有关方面为何没将这件事情及时公诸于众?——百度贴吧网友

    点评

    自从有了汽车,就有了交通事故。车祸致人死亡,根据交通法规处理就是了,为何此事却会引起轩然大波?原因只有一个,肇事者是市长。

    交警的一句“不要追根究底”,倒是很会替领导排忧解难,却不想已经破坏了执法公正——按照我国先行的交通管理法规,死者父母有权选择对这起事故的处理途径。不错,私了是一个选项,但诉讼也是。凭什么肇事者是市长,人家就不能“追根究底”了呢?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女市长的第一反应,没什么不对,遇到这样的事,大事化小,拿钱消灾,都是普遍的心理,何况她以市长之尊,还下了跪。应该说,她的态度是诚恳的。那她错在哪里呢?笔者以为她错在身为市长,自驾车轧死了人,在哪儿也算是新闻了,却还想“私了”,想捂住此事,实在太不明智了——宜昌市委的决定,看来够她学习一段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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