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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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出台法规

生产者须负责回收电子垃圾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4-23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滕兴才)中国青年报记者日前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政金融司一名官员处获悉,我国正在制定《废弃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据了解,建立生产者责任制度是该条例的重要内容。所谓生产者责任制,即电子产品生产者要对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负责。

    这名官员向记者表示,这项工作已经持续三四年,条例草案也已经过多轮征求意见,正因为如此,预计不会就该条例召开听证会。

    这名官员是4月21日在北京举行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活动——“中国绿E行动”的启动仪式上向记者作出上述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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