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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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建议:

确立职业消防队的法律地位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4-23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4月22日电(记者程刚)消防修订草案于今天提请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全国人大内司委建议,应确立职业消防队的法律地位。

    以消防为职业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消防制度的组成部分。我国现行消防力量主要依靠兵役制,但多年来兵源不足无法满足实际需要的矛盾突出。

    全国人大内司委表示,在持续控制和裁减兵员的情况下,希望通过增加兵员补充消防力量是不现实的。一些地方采取政府出资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建立起不占兵员、不需要行政编制的合同制职业消防队,是解决上述矛盾的可行性办法。全国人大内司委建议,此次修改消防法应明确职业消防队的法律地位,并促使其承担火灾扑救和其他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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