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7日
星期
今年是全国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十周年

全国文化系统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4-27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4月26日电(记者孙晔)日前,团中央、文化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文化系统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通知》,标志着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在文化系统正式展开。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文化系统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文化系统发挥职能作用,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的重要措施。

    据介绍,通知规定了文化系统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的范围和方式、条件和标准以及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制度。针对加强网吧、娱乐、音像、演出等文化市场管理,认真查处、清理音像、互联网等文化市场中存在的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违法内容的文化产品,加强对动漫、演出等文化市场的管理和引导,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场所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等工作领域都将纳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范围;同时,为保证这项活动规范、持续发展,团中央、文化部还制定了公开承诺制度、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对接制度、“青少年维权岗联系点”制度、评选及命名制度、年度复核及末位淘汰制度、晋级制度、创建单位负责人培训制度、监督制度等8项制度。

    据悉,今年是全国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十周年。截至目前,创建活动已在16个行业系统中开展,先后评选了5批共1884个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