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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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样板市场”竟是违法建筑

雷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5-06    [打印] [关闭]
    被称为“云南省首个标准化农贸市场”、惠及周围4万群众的昆明金亚生鲜市场(以下简称“金亚市场”),在顺利通过验收后仅6个月,便因占压规划道路红线而被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多方申诉无果后,市场投资方昆明金木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木牛公司”)于近日无奈拆除了这个投资306万元建成的“样板市场”。

    “样板市场”建成半年即遭拆除

    作为昆明市首批“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示范点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试点单位,从筹建一开始,金亚市场便受到广泛关注。选址、动工时,昆明市商务局的领导几次亲临现场考察论证。建成后不断有各级领导前来视察、省内相关单位慕名“取经”,金木牛公司办公室主任胡恩亮说,这足见金亚市场受到的重视和赞誉。

    与传统菜市场的脏乱不同,金亚市场宽敞、明亮、整洁。市场里配备了检测农残的设备和技术人员,菜价定时公示,保洁员随时清扫,连入驻商户的服装都是统一的。

    招商时,这个只设了120多个摊位和铺面的新型农贸市场吸引了300多名商户。由于菜价比其他市场稍贵,前几个月生意比较冷清。今年春节前后开始好转,每天人流量慢慢升到了上千人。就在这时,金木牛公司接到了拆除决定。

    2月25日,昆明市规划局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因“建设金广路与华福路市政工程需要”,金亚市场“占压规划道路”,“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属违法建设”,责令限期自行拆除。

    胡恩亮回忆,那段日子,公司上下都手忙脚乱,一边安抚闻讯前来要求赔偿的商户,一边向政府部门请求协调。然而,昆明市西山区政府的几次主持协调都于事无补。在一一向商户退还租金和押金后,拆迁设备开进了现场。

    “花费306万元、近7个月时间建起来的市场,用了4万元、3天时间便夷为了平地。真是心疼啊!”胡恩亮说。

    违法建筑顺利通过验收

    如今,金亚市场已经成了一片废墟。一位曾在金亚市场卖菜的商户到现在还没有找到新的经营场所,只能在附近小区里沿街叫卖。她说,尽管金木牛公司全额退还了租金,算下来她也损失了五六千元。在市场里摆摊的商户大都是农民和下岗失业人员,原本以为可以稳定经营,没想到,“这么大、这么‘正规’的市场怎么说拆就拆了呢?”

    其实,金木牛公司对此“也不能说没有心理准备”。胡恩亮说,金亚市场没有通过规划审批,这一直是公司内部感到隐隐不安的问题,但是“没想到真的会处理,还来得这么快”。

    胡恩亮说,在市场选址时,牵头修建的昆明市商务局曾会同规划、城管监察等十多个单位前来考察,当时没有哪个部门提出不妥。2006年9月,项目确定下来后,金木牛公司按规定申报了各类手续。当年11月,除规划审批外的其他手续全都齐备,昆明市商务局要求在年底前开工,曾经向金木牛公司表示可以“协调”、“边兴建边办手续”。

    “我们作为企业、投资者,当然要配合政府的要求。”胡恩亮说,商务局要确保按时完工,给了金木牛公司一个口头承诺,“我们深信不疑!”

    对此,西山区商务局副局长陆俊华说,“催促工期是有的”,但“赶工期不能规避正常的建设手续”。

    事实上,在建设过程中,金亚市场还曾收到昆明市规划局下达的停工通知书。但胡恩亮说,规划部门要求检查、完善规划审批手续,由于工期比较紧,市场并没有停止施工。“如果真的要求我们停工的话,我们企业也没有那么大的胆子(继续施工)。我们相信职能部门之间做过协商了。”胡恩亮说。

    2007年6月金亚市场不仅按时竣工,还“顺利通过”了考评验收。昆明市商务局2007年7月23日发给西山区商务局的《关于金亚农贸市场通过验收的通知》写道:“经考核验收小组全面对照检查,金亚农贸市场达到《昆明市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规范》要求,顺利通过验收。”通知还要求西山区商务局尽快与区财政局联系,拨付金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补贴。

    至今,在昆明市商务局网站上还能查到一篇名为《我市四个标准化农贸市场通过验收》的文章。文中说:“金亚农贸市场……从设计理念到施工监管都非常到位,有力诠释了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的内涵和发展方向。”

    据昆明市商务局局长王光中回忆,参与验收的昆明市规划局西山分局的工作人员给金亚市场打了86分或是87分。而规定要求的验收合格的标准是70分。

    对此,西山规划分局局长肖真雷否认道,“不清楚谁打的分,我们分局肯定没有打分。我们不可能办手续。”

    一建一拆之间,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

    “对我们企业来说,是花几百万买了个教训。”胡恩亮说,金亚市场的建设投资为306万元,加上退还商户80多万元的租金和设施使用费,以及半年来的管理和运行成本,金木牛公司的损失将近500万元。

    现在,金木牛公司仍希望通过“协调”来争取得到一些补偿,挽回部分损失,但是政府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西山区商务局副局长陆俊华说,商务部门不应为市场拆除而担责。事实上,他们曾经多次敦促金木牛公司尽快完善规划审批手续,但投资方“可能存在一定侥幸心理”。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临宏教授分析说,对任何一个建设项目来说,规划审批是第一关;只有先通过规划审批,其他部门才能办相应的手续。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金亚市场是一个“先天”的违法建筑,其补偿的要求很难获得支持。

    杨临宏教授说,投资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一定要拿出证据。

    另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政府对金亚市场决策的朝令夕改,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投资方基于对政府的信赖做出投资决定时,是把政府视为一体的,认为政府批准了这个项目,只有规划局作为一个职能部门没有同意、但有可能将来还是会同意的。市场既然通过了验收,应该视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已经生效,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保持政策的连贯性,不可任意撤销、撤回、废止已经公之于众的承诺、决定或政策,否则不仅辜负了社会信赖,还会增加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效率。政府的公信力在一建一拆之间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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