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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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涨令”不应该只是说说而已

池墨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5-06    [打印] [关闭]
    “五一”前夕,针对部分景点门票价格偏高等问题,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和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要求一年内全面整顿门票价格。但记者调查发现,“限涨令”颁布前,国内诸多景区已纷纷调高门票。(《信息时报》5月5日)

    八部委《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本意是对全国景区门票价格进行整顿和规范,防止景区擅自涨价,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通知明确规定,对于门票价格过高的,要适当降低,而且,景区门票在一年内是“许降不许涨”。八部委的“限涨令”,对于爱好旅游的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但是,在景区涨价已成习惯的今天,“限涨令”能发挥威力吗?能起到“限涨”的震慑作用吗?人们对此持怀疑态度。

    如果笔者没有记错,作为八部委“领头羊”的国家发改委,去年曾经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合理确定门票价格调整期限和调整幅度”,规定“同一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以及门票价格的调整幅度。也就是说,景区的涨价行为是经过国家发改委同意的。但是现在,国家发改委又牵头八部委发出了“限涨令”,怎么看怎么让人感觉有点别扭。政策“朝令夕改”和“出尔反尔”,能否让景区信服?“纵涨令”和“限涨令”出自同门,能否让公众信服,我看很成问题。

    最关键的是,就在八部委“限涨令”出台前,有些景区已经将价格涨上去。对于这些价格已经涨上去的景区,八部委怎么办,是既往不咎,还是一视同仁将门票价格坚定不移地降下来?

    “限涨令”在关于全面清理整顿门票价格中规定,“纠正越权定价、违反规定调整价格和游览参观点擅自涨价的行为”。从这一条来看,一些景区的涨价行为应该属于本次“清理范围”。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效果很不理想,八部委的“限涨令”并没有得到执行或者说是没有得到及时执行,一些景区提高了门票价格,还没看到什么惩罚,让“限涨令”的威信大打折扣。

    “限涨令”不应成为“恫吓令”,作为国家部委,出台政策和发布命令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必须谨慎对待和严格执行,做到令行禁止。这样的政策和通知,才有效果和威信,也才能提高政府部门在老百姓心中的地位。

    反之,如果一个通知的出台,变得随意和随便,所谓的“严禁”只是一句口号,政策和通知只是一纸空文,人们就会感到失望,政府部门的威信也就会在无形中丧失。不管是从整顿景区乱涨价行为,还是从提高政府部门的威信来看,八部委的“限涨令”都应该很好地执行,八部委应该加强通知的执行监督,而不应该只是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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