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3日
星期

网上招工陷阱应细心识别

本报记者 龚瑜 蔡盛 徐犇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5-13    [打印] [关闭]
    

    先在网上发布“百乐门夜总会招聘男女公关、服务员、保安员……”的招工信息,吸引那些梦想挣大钱、或是急于找工作的人,再用QQ和应聘者联系,进一步迷惑对方,随后约定在百乐门夜总会或是附近的餐厅面试,以“百乐门夜总会经理”的名义收取数百、上千元所谓的进场费、管理费。日前,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招工诈骗案件。

    记者在看守所内见到了进行招工诈骗的鲍某。鲍某曾经也是一个受害者。2006年,鲍某开始在网上找工作。无意中,他看到招聘百乐门夜总会经理助理的消息,随即应聘。一位自称“张经理”的男子在一幢住宅楼内对其进行了面试,并收取了600元的报名费。两天后,当鲍某去百乐门准备上班时,“张经理”又收取了500元的进场费,但把他领进夜总会后,就一走了事。

    得知受骗后,鲍某十分气愤,转而想,既然别人能骗他,自己也可以去骗其他人。随后,鲍某和在百乐门附近搭识的几个“朋友”,一起干起了招工诈骗的勾当。

    他们先在网站发布百乐门夜总会招聘服务员、男女公关、保安员的就业信息,并留下手机号、QQ号等联系方式。有人联系后,就让其到百乐门附近的餐厅等处应聘。鲍某化名“张东”,变身为百乐门的经理,在向应聘者介绍了所谓的工作情况后,就收取数百至上千元的管理费,随后找个借口一走了之。两个多月时间,鲍某等人先后骗取了五名被害人4000余元。

    记者了解到,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共受理了三起类似招工诈骗案件,检察官通过审查案件发现,此类案件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通常为:网上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犯罪嫌疑人通常发布的是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招聘公关、服务员、保安的信息;在娱乐场所附近进行面试,犯罪嫌疑人通常选择档次高、环境好的娱乐场所进行面试,以优厚的待遇为诱饵,使应聘者放松警惕;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犯罪嫌疑人通常以收取招工费、进场费、管理费、办卡费、酒水费等名义向应聘者收取钱财。

    采访中,检察官认为,网上招聘有风险,应聘者要多留心眼。在这些案件中,虽然犯罪嫌疑人精心准备骗局,但也存在很多漏洞,只要细心发现,应当能够避免。

    一是对网上招聘信息的辨别。由于娱乐场所的工作具有特殊性,人员招聘不甚规范,犯罪分子通常利用应聘者的心理,发布虚假信息。可以通过娱乐场所的正规对外电话,而非犯罪分子留下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以辨明真伪。

    二是对行骗者自报身份的辨别。犯罪分子通常分工负责,有的自称娱乐场所负责人,有的自称招聘人员,有的自称应聘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明,或者通过与其细致交谈,从细节处辨明真伪。

    三是对面试地点的筛选。犯罪分子一般会在娱乐场所门口或附近进行简单面试。应聘者可以要求其在正规办公地点面试。

    四是对收缴费用行为的应对。正常招聘不应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如果在招聘过程中出现此种情况,可以要求其出具收据或发票。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