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女主角桑格格
   桑格格,基本上童话。她活在童话里,并且写童话。她快30岁了,但她的心态——至少她笔下的心态——仍停留在“小时候”。
   小时候,她是成都420厂的快乐女童,大人们眼中的“匪娃儿”。她在几个跟屁虫的手心上写下自己的姓,然后宣布,“你们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你根本不知道,我是天上派来的天女,我有很多兵,我把他们都埋在花盆下面,还有,我有一个魔法戒指,是张露萍将军给我的,就是我手上这个,绿色的这个,可以变出许多虾兵虾将,可以打败你,然后,把你掐死,吃了,一根毛都不剩!”不要以为她是那个年代的“野蛮女友”,她不过是把我们小时候的种种稚嫩如实地、不加掩饰地记录。
   每当有人问起她那个奇异的名字,她总是解释“不是还珠格格的格格,而是格格不入的格格”。桑格格是个漂亮的女娃子。一家广告公司不知在哪里看到她的照片,便请她去面谈。她拉着母亲逛遍荷花池批发市场,买了一件蓝底印白花的蜡染中式大衣,一条针织黑色中长百褶裙。妈妈给她梳了个盘头,插几朵从花瓶里掰下的塑料花。她袅袅婷婷地走过广告公司的走廊,引得很多人侧目,大家在猜测这个女的有多大,30岁还是40岁,最后谜底揭晓:13岁。
   十几岁的桑格格,就这样自己跑去找电影导演:用我拍电影吧,我很有实力的,不用我是你的损失。导演盯着她看,居然真的录用了。就这样,桑格格在一部电视剧里,饰演了一个从乡下来的小保姆。她的演艺生涯并没有太多辉煌,常常被导演训斥得在楼梯口抱头痛哭,然后安慰自己说,没有小演员,只有小角色。总的说来,她在四川影视圈的最大收获是代言了好几个猪饲料广告,其中一个叫做“杠上花”。
   大学时期,她交了一个被她自己戏称为“黑社会”的男友,一度也坐着名贵的小车,能够一下子买上一箱苹果,咬上一口,不甜,“嗖”地一下扔掉。但她终于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离开安逸的成都,去看外面的世界。她没有读完大学就跑到北京找工作,花了80元买一个假文凭,结果还没用上,就凭自己写的文字找到了一份在出版社的工作。
   认识男友九色鹿之后,格格变了。她把自己关在家里埋头苦读,读文学、读历史,甚至研究建筑。为此,她还放弃了自己过去深爱的逛街运动。然后,她跑到网上论坛里找人辩论,辩论的主题无比广泛,包括“要不要给猫做阉割手术”,格格用这种方式来训练自己的逻辑。她用一个词总结自己过去的生活:浅薄。
   她开始写博客,写她小时候的故事。每个故事都很简短,寥寥三五行,却总是那么有趣,她开始拥有“粉丝”,有朋友张罗着帮她出书,她坚持自己的要求:在书里配上她自己画的插图。没有哪家出版社对她那未经训练的、粗糙如孩子般的蜡笔画感兴趣,但她坚持。拖了两年,《小时候》出版了,半年里重印13次,销量超过10万册,登上了畅销书的行列。每个人都在书里看到自己小时候的影子,纯朴、率真、充满幻想、傻里傻气,甚至,骄傲。那就是一出童话。人们总想摆脱却又顽固地在心里某个角落悄悄保留的某种情绪,就在《小时候》里得到了共鸣。
   桑格格有很多女朋友,她们每个人的人生都很精彩,也许她们自己不觉得,但在格格的笔下又幻化成了另一种童话,她们都是一群“长不大”的精灵:张敏、豆豆、小变态。每个人都有童话的一面。每次她们相遇,都毫无寒暄地直奔八卦主题,一起吃饭时你争我抢,吃到扶墙走,对于她们来说,最爽的莫过于去商店买打折货,“再喜欢的东西,不打折是固然不会买的。”
   写《小时候》的过程,也是格格当时真实的生活状态,在各个城市间,不停地游走,不停地求职,不停地找寻……现在,她终于有了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在一本叫做《城市中国》的杂志工作。这份工作,可以让她到很多城市去旅行,是一种她非常喜欢的动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