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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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地震灾区捐款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孙仲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5-20    [打印] [关闭]
    目前,为地震灾区捐款的活动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展开,体现了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

    笔者注意到,在捐款过程中,一些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偶有出现,这里试列举几个问题,提请各方面注意。

    一是要避免以捐款多少论英雄。这主要表现在对待明星、名人、富人等特殊群体上。从媒体、网络等方面的评论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人比较在意特殊群体的捐款情况,不但“要求”他们积极捐款,还要比较他们谁捐多谁捐少。姚明捐了50万,有人说少了,姚明不得不追加捐款到200万元,便是典型的例子。

    二是要避免强制捐款或给捐款下任务、定指标。捐款是好事、善事,但也要充分尊重自觉自愿的原则,尤其是不能在捐多捐少上定硬杠子。政府给部门定指标,部门就会给下属单位定指标,下属单位则又要给个人定指标,这样的捐款会变味儿。

    三是在募集捐款上不要争、抢、要。为了体现对募捐工作的重视,尽可能多筹集一些款项,便向管得着或照顾得到的行业、单位甚至个人伸手,把捐款转变成工作上的政绩,会给某些单位或个人的增添负担。

    四是学生捐款要避免攀比心理。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学校、老师和家长要加强引导,培养他们正确的捐款意识和动机。

    五是要处理好捐款和宣传的关系。捐款是慈善行为,应该得到外界关注,有些地方、部门、单位或个人在捐款后通过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合情合理。但在宣传方式上,也应该实事求是,不能为了宣传而宣传,甚至弄出“假新闻”来。

    六是要通过公开渠道捐款,谨防上当受骗。地震发生以来,全国已查获两起利用短信捐款诈骗案件了。所以捐款要通过公开渠道,诸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民政部门或受灾地区有关部门等,对于不可靠的手机短信捐款号召,不要轻易相信。

    七是有关方面要为捐款开启绿色通道。有些地方做得就比较好,比如明确规定捐款可以从个人应缴所得税中列支,还有的地方明确党员可以拿捐款抵冲党费等等,这些为捐款开启“绿色通道”的做法,有助于提高个人捐款积极性,值得肯定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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