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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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不鼓励通过网络捐款
确保每笔善款都用于灾区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5-20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5月19日电(记者王亦君)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不鼓励通过网络为地震灾区捐款,呼吁所有愿意奉献爱心的广大网民,通过民政部在全国组织的、规定的渠道来捐赠善款。

    根据民政部在应对此次地震中救灾捐赠问题的政策,以及向全社会公布的接收捐赠的正规渠道,广大爱心人士可以通过三个渠道奉献爱心。在中央,主要通过三个渠道:一是民政部,二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三是中华慈善总会;从地方层面,是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救灾捐赠活动,公布的救灾捐赠渠道;第三个渠道是在灾区四川、甘肃、陕西等地成立的专门接收机构。

    民政部救灾司副司长庞陈敏表示,如果有一些网站已接受募捐的,应立即将募得的善款通过正常渠道及时转交灾区。民政部要求,接收到救灾捐赠善款的其他组织尽快通过民政部向社会公布的接收捐赠渠道将善款转交灾区,民政部将密切关注网络开展的救灾募捐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对涉及诈骗的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庞陈敏告诉记者,民政部对接收的所有捐款坚持专款专用,所有接收到的善款、捐赠物资,必须用于这次抗震救灾,全部用到四川、甘肃、陕西重灾区,包括基金会在内的社会组织,不得利用捐款作为原始基金的积累。对于具体的资金使用意向,要完全尊重捐赠者意愿,按照他们的意向用于抗震救灾;对于没有明确意愿的,在应急抢险阶段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救治生命和灾民生活安排,即解决灾民吃、穿、住、饮水、医疗等生活问题。下一阶段由应急抢险转入全面恢复阶段后,这些资金将全部用于灾区重建,主要用于灾民倒塌房屋的重建。

    目前灾区非常缺乏临时住所、帐篷、搭建临时住所的彩条布,民政部呼吁爱心企业捐赠旅游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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