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高校紧急启动受灾学生资助工作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记者吴晶)记者28日从教育部获悉,“5·12”地震发生后,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已紧急启动家庭受灾的在校学生资助工作,确保他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各高校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在全面了解掌握来自地震灾区的学生情况后,首先向受灾学生及时发放了国家助学金。截至目前,已有4417名家庭遭受重灾的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按月或提前领到了今年5至7月份的国家助学金440.07万元。
同时,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江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等10所高校紧急与中国银行协商,迅速审批并为436名家庭遭受重灾学生发放贷款250.86万元。
据了解,本学期开学后,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基本发放到位。此次受到灾害波及的学生中,已有3790名家庭遭受重灾的学生领取了2007至2008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共计2158.38万元。
教育部各直属高校还纷纷为灾区学生安排临时特殊困难补助:北京大学等73所高校已为14977名家庭受灾学生发放临时特殊困难补助825.87万元,人均551元;四川大学安排100万元,启动实施“地震灾区受灾学生救助计划”,并设立“地震灾区受灾学生救助基金”;东北师范大学、长安大学等高校已着手研究制定以“救急”为目标的短期资助计划和以“救贫”为目标的长期资助计划。
各高校均已按照财政部、教育部规定,向所有在校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按照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了3月份至6月份的临时伙食补贴。其中,对9395名家庭受地震灾害的学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标准共计发放了4个月的临时伙食补助164.47万元。
为了鼓励家庭受灾学生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教育部直属高校还积极创造勤工助学岗位。截至目前,已调剂、新增勤工助学岗位1642个,计划安排6002名家庭受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此外,北京大学等18所高校还为299名学生减免学费145.31万元。
目前,各高校正在按照财政部、教育部要求,调剂落实资金,将灾前没有被评定为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其他家庭遭受重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并尽快向他们发放5至7月份的国家助学金。东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湖南大学、长安大学、重庆大学等高校正在积极协调经办银行,争取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受灾学生追加申请办理贷款。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一系列细致、周到的帮扶工作,目前教育部直属高校家庭受灾学生情绪稳定。他们纷纷表示,一定会坚定信心,努力学习,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