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被免职的上市公司CEO
是董事会权利斗争的“牺牲品”
本报记者 周凯
根据日前全球管理咨询公司博思艾伦咨询公司发布的《2007年CEO职位更替:业绩疑题》报告,一项针对全球知名的2500家上市公司CEO更替的最新年度统计调查报告显示,自2004年以来,三分之一以上CEO被免职是因为董事会纠纷及权力斗争,而此前的比例不足四分之一。
调查还表明,根据对这些公司1995年、1998年以及2000至2007年数据的全面分析发现,只有2.1%的公司CEO因业绩欠佳被解雇。即使是业绩排名倒数10%的CEO,在任期第二年即被解雇的比例也只占5.7%,这其中包括股价两年内缩水25%以及在两年内与区域行业竞争者业绩相差45%的公司CEO。
由此看出,股东绩效短期内欠佳与CEO更替之间并无明显关联,而上市公司董事会内部纠纷与CEO更替的关联度仍然偏高,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两年任期’的游戏规则(CEO在2~3年内因业绩不佳即被董事会解雇)只是谬论。”博思艾伦的高级副总裁Gary L.Neilson认为,“好消息是董事会给予CEO充裕的时间以制定和执行其战略。但是我们的研究表明,企业在监督其CEO、职位更替规划以及企业高管储备方面尚有大量需要改进的地方。”
另外,研究还发现,董事会迟迟不替换表现不佳CEO的原因之一,可能是缺乏能够顺利接棒的下一任CEO候选人。这种猜测也从CEO更替研究中得以论据支持:尽管空降CEO往往比内部提拔的CEO业绩差,北美和欧洲董事仍继续聘请空降CE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