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是个好东西
毕:粗略地看,这个纲要提出的问题,都是近几年政界和知识界议论过的,并不是新问题。但仔细推敲,纲要还是有不少新意。如果付诸实施,思想解放就不是空洞的号召,而有了实在的内容。政治体制改革就确实是碎步前进了。
梁:我也这么看。纲要提出“完善党内选举制,切实保障党员民主选举权利。在党内选举中引进竞争机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范围,完善市、区两级党委差额选举制度,并适当扩大差额数量,允许参选人(包括自荐和党员联名推选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竞选活动”;又提出“在区政府换届中试行区长差额选举,扩大副区长选举的差额数量,候选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演讲、答辩,由同级人大差额选举出区长、副区长,为以后条件成熟时进行市长差额选举积累经验”;还提出“在区级人大换届或代表补选中,开展部分区人大代表的直接竞选,增强民意基础”。不论是产生党的领导人、政府首长,还是人大代表,真正引入竞选机制,和我们习以为常的政治活动方式,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毕:竞选,本来是民主选举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我国半个多世纪以来的政治生活中,常见的是等额选举,一个职位,安排一个候选人,让大家投票。没有竞争对手的等额选举,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用一种事后的程序,对事先内部安排进行认可。除非候选人名声太差,一般都能当选。这和民主选举的本意相去甚远。选举的本意,是一定范围的人群,以投票的方式选择让谁掌握公共权力。谁能获得更多的民意认可,谁就获得行使公权力的资格。如果排除了竞争,投票失去了选择的余地,民主就打了折扣。
梁:很长时间,在我们的舆论里,把竞选看成资产阶级民主的专利。1980年,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决定,区县级人大代表实行直选。当时国内许多高校的大学生表现了极高的政治热情。一批学生站出来公开竞选区人大代表,为国家有选举无竞争的历史,书写了新的一页。可惜,当年大学生的政治热情,没有得到足够的肯定,甚至被当做负面因素对待。现在,区县级人大代表已经实行差额选举,但一般选民对这项选举并不热心。我想原因有两条。一是候选人并非毛遂自荐,而是组织选举的机构按照党派、性别、民族等因素安排的,选民对候选人并不了解,投票之前,也没有一个选民了解候选人政见的程序。二是人大代表当选后,履行职能和选民利害关系不密切。
毕:人大代表只是代议士。比起人大代表,各级行政首长和百姓的利害关系更为密切。一个好的行政长官可以让公权力造福一方,一个不好的行政长官也可能利用职权危害一方。不论是区长,还是市长,如果能够通过公开演讲、答辩,以竞选的方式产生,一方百姓肯定比选举人大代表更为关切。
梁:现在电视普及了,还有互联网,如果中国竞选区长、市长乃至更高级别的行政首长,传媒的物质条件早已具备。中国的公民平常看电视,经常接触国外海外政要竞选产生的新闻,心理上也很成熟。可以说,只欠东风了。
毕:这一步,中国早晚要迈。我的看法是,早迈比晚迈好。深圳先迈一步,会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梁:现在的干部制度,主要还是自上而下的选拔。这种体制产生的官员,行使职权往往眼睛向上,讨好提拔他的领导。载舟覆舟的古训对他们不起作用,更谈不上对人民谦卑感恩。每逢党政领导机构换届,跑官要官成为常态,买官卖官时有耳闻。引入竞选机制,应该是医治吏治腐败的一剂良药。
毕:赛马的制度,当然比相马的制度要好。但竞选也不是万能的。台湾竞选领导人,曾经出现过乱象,以至有人据此对竞选产生失望情结。但以今年的局势观察,那里的竞选已走上良性轨道,这说明中华民族也会很好地运用竞选。竞选以及围绕竞选的公民意识的成熟,都需要一个过程。在大陆引入竞选机制,初期难免出现某些负面因素,比如贿选之类。当选者,也未必是最优秀的人选。竞选从不完善到相对完善,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万事开头难,但就怕不开头。
梁:从人类整个政治文明史来看,民主是迄今为止最不坏的制度。靠血缘继承权力,靠武力争夺权力,在密室瓜分权力,都不如用竞选授予权力。承认民主是个好东西,就应当理直气壮地承认,竞选是个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