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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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从地震中走来

——“推进公民教育培养现代公民”研讨会发言摘要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6-13    [打印] [关闭]

开篇的话

    6月11日,距离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的一个月,我们同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一起召开了题为“推进公民教育培养现代公民”的研讨会。

    我们一直在想:突如其来的汶川大地震,是否会从此改变中国?

    我们有理由对此抱有美好的期待。这种期待首先源自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组织的行动。地震后的废墟上,公民意识之花盛开。这场灾难,带给我们绵绵不绝的痛苦和哀伤,也让我们接受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公民意识的启蒙、一堂灰色的课程、一次无法忘却的洗礼。

    那些遇难者和有幸逃生的人们,表现出的无私、坚强和互助互爱的精神感天动地。同时,一股股由无数中国人的爱心汇聚的洪流涌向灾区,稀释着人们的苦难和悲痛。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不论身份地位的高低,不管年龄大小,不管是政府、企业、民间组织还是个人,每一个参与者都充分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的责任,潜藏于心的大爱与责任在灾难面前自然显露。

    很多的时候,我们都无法阻止大自然带来的破坏,但我们可以选择坚强的面对和积极的建设。比如,作为一家以“推动社会进步服务青年成长”为己任的媒体,我们在地震发生后迅即派出十几位记者奔赴一线。5月16日,我们又在头版显要位置,刊发本报评论员文章,建议为地震遇难者设立国家哀悼日。三天后,这一建议成为现实,无数中国人在同一时刻停止前行的脚步,放下手中的工作,肃然而立,一同哀悼。

    在同灾难搏斗的这些日子里,我们欣慰地发现,一个推动公民教育开展的时机已经到来。为此,我们愿意振臂高呼并付诸切实的努力。因为我们希望,当灾难过后,深切的伤痛渐渐复归平静之时,人们的爱与责任、政府与民众的相互信任和尊重,能够渗透到日常生活与国家治理的每一个细节当中。

    那些在历次社会灾难和危机当中呈现出的令人欣喜并充满希望的因素,不应该只存活于同灾难的搏斗当中,它们需要制度化的方式赋予其更长久的生命,让它们在梳理、总结、完善和提升之后,在这个多灾多难的国度里积淀下来,生长开来。这是一个社会能够不断进步的机会,也是告慰亡灵的最佳途径。

    我们认定,现在是推进公民教育的绝佳契机,是因为这场旷日持久的抗震救灾的行动从一开端就提供了大量教育公民的鲜活素材,比如,大家都切实地感受到普通人的生命和尊严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终于有了援助灾区的实力和能力;公民的权利意识得到强化,开始积极地参与到赈灾物资和善款使用的监督之中;还有其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像对生命的冷漠、责任意识的缺位、公民行动能力的薄弱等等,都期待着公民在履行责任的过程中得以解决。

    确实,今天在谈论公民教育这个问题时,时代背景和以前已经大不相同了。从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到2007年党的十七大旗帜鲜明地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这些都为公民教育的大力推进注入了新鲜而有力的因素。“以人为本”意味着每一个人都是重要的,这些重要的人在未来的政治与生活中,其利益、权利、责任和义务都将得到足够的尊重,而践行“以人为本”的过程将是最好的公民教育。

    当然,我们也不会盲目乐观。在许多人还不知道公民教育为何物甚至还对它抱有疑虑和警惕的时候,要推广它,肯定需要一个相当漫长而艰难的过程。但是,我们相信,这是大势所趋,它的到来,只有早一点与晚一点,快一点与慢一点的区别。

    这次研讨会对此达成了一个共识:公民教育不是书斋里的梦想,不是空洞的口号,它实际上是一种行动、一种生活,需要从我们自己开始,从我们自己表现自己的行为开始。

    多少年后,当痛苦被自豪取代,我们将从地震中赢得我们所失去的一切,并且得到更多。

    ——编者

    地震唤醒公民意识

    普通人的爆发力太强了

 

    北京梁漱溟乡建中心项目主管 白亚丽

    在灾区的20多天时间里我一直在一线。大地震发生后,很多事情让我们意想不到:我们本身的工作就是参与社区的发展,参与到救援之中是很正常的。但是很多参与到这场救援中的人都是有自己本职工作的普通人,救援不是他们的职业。然而我们看到在周围的很多普通人中,这种爆发力非常强。

    5月12日地震发生当天,我们就接到了河北芍药村村民的电话。他们非常想去参与救灾活动,想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更多的人。这些普通人甚至也包括当地很多受灾群众,自发组织了很多物资来到我们救援的地方,安置另外的受灾群众。

    很多社区中的传统资源是可以利用的。我们选择的救援地区是比较薄弱的农村地区,基本靠自救。我们在组织发放救援物资的过程中,发现当地村民自发组织的意愿非常强。比如说,食用油的量很少,每桶油都要拆开分发,当地村民的计量非常准确,分发的方式非常公平透明公开。

    从更多现象来看,我们对社会充满信心、力量和希望。

    公民意识在灾难与瓦砾中成长

    作家 张抗抗

    面对地震灾难过后近于毁灭的城镇乡村废墟,曾有一刻,恍若地球末日来临。

    短短几天内,一支支志愿者队伍,从不同的出发地,向四川火速集结。各种新型社团、网络社群、企业协会、为救灾成立的临时组织,汇集成强大而健康的民间力量——今天,所有的中国人,都是参与救灾的“志愿者”。

    由社会民间力量自发、自觉参与的救援行动全面展开。不再是被动的驱使、不再是盲目的呼应、不再等靠“组织”的命令、不再空喊口号。不怨天尤人、不悲观绝望、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考虑投入的“回报”。“志愿者”——有志向的人,有志气的人,通过行动来表达自觉自愿的个人意志。

    “志愿者”,一个多么准确、富于现代意识的汉译词组,自谦中透着自尊、悲悯与激情。尽管“志愿者”这个称谓落户在华夏大地为时不久,尽管这个词对于偏僻的乡民尚显陌生。但在这次地震灾害中,它得到了最广泛的传播和普及,得到了最真诚的认同和追随。

    我们可以骄傲地说:在灾难与瓦砾的缝隙中,中国人的公民意识正在成长。今天的“志愿者”,已经超越了以往那种“为国效力”,在政治机器上恪尽“螺丝钉”和“齿轮”角色的个人生存目的。而是主动自愿地承担“公民”义务和责任。这个“公民”的“公”,区别于“一大二公”的“公”和“大公无私”的“公”。而是“公共”之“公”、是“公众”之“公”、是“公德”之“公”。公民是这个国家的主人而不是被统治者,他们在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也要求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国家宪法的维护和保障。

    21世纪的2008年,在地震强烈的余波中,我们终于欣喜地看到—开放的、渐进的中国,广大民众的公民意识,在这次深重的大灾大难中豁然觉醒,并大步走来。

    人文主义是公民社会的灵魂

 

    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主任 李景鹏

    汶川大地震给中国社会带来最大的变化就是大大促进了人文主义的启蒙。在地震当中,人们所表现出来的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发自人性的恻隐之心以及人们之间的平等的博爱精神,都体现了人文主义的本质。而志愿者的行动则是人文主义精神在每个人身上具体的体现。

    使这种人文主义精神在社会扎根的土壤有两方面。一个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生长出来的纯粹私人的领域,另一个就是蓬勃发展起来的各种民间组织。而这两者正是中国公民社会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一个是公民社会的无组织部分,一个是公民社会的有组织部分。中国公民社会和人文主义思想的启蒙是相互促进的,公民社会是人文主义思想得以发展的社会土壤,而人文主义是公民社会的精神支柱或者说是灵魂。

    如果说人文主义的启蒙在中国经历了30年的潜移默化的过程,那么中国公民社会也是在这30年当中逐渐形成的。到今天为止,应该说它还在形成过程当中,而且前进的道路并不是很平坦。很难说,哪一年就是中国公民社会的元年,但是2008年在中国公民社会发展当中确实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我们坚信中国公民社会一定会顽强生长起来,而且不断走向成熟。

    NGO在公民社会崛起

 

    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 刘佑平

    2006年中国慈善捐助总额是100多亿元。可是这次地震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这笔金额就达到445亿元,再加上还没有被统计在内的民间组织的数额,中国的慈善捐赠总额会达到500亿元。如果按中国25万亿元的GDP算的话,慈善捐助占GDP的0.2%。英国的慈善捐赠的水平相当于英国GDP的0.7%~0.8%。遭遇这场灾害的中国,在一个月的时间之内,慈善捐助水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

    这真是前所未有的。实际上,这次地震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人性的一次启蒙。因为灾难巨大,包括整个NGO(即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在同一时间崛起。据保守估计,从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到现在,活跃在灾区的志愿者数量大约是30万~40万人。

    当民众大规模的捐赠款物之后,国际社会包括国内民众,现在开始思考很多新的问题。很多问题又都归到NGO之上。中国的NGO是否真的为公民社会做好了准备?一般认为,NGO是公民社会的推动者,甚至在全世界NGO也起到了建立公民社会的推动作用。所有民间的力量,应该联合起来,大家共同去推动我们的社会朝着小政府、大社会的方向良性发展。

    当为公民教育正名

    不要给中性的公民教育贴上负面的标签

 

    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檀传宝

    公民教育需要三个重构:思想重构、概念重构和生活重构。

    所谓思想重构,是指解放思想,克服对公民教育的社会恐惧心理。现在阻碍我们国家在教育方面比较快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心理障碍就是,事先把公民教育与不安定因素联系在一起,这是没有道理的。公民道德教育全世界都在讲,我们可以有自己的公民教育,不要给公民教育这样一个中性的概念,贴上一个负面的标签。

    现在是去除这种心理障碍的一个较好的契机。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有这样的表述:要加强公民意识的培育,同时也提到了社会公平和正义,这些东西其实是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

    其次是概念重构,关键是存同求异。

    提到公民教育的概念,它一定会包含民主的程序、政党制度、社区参与、社会公平等等,这是大家都承认的概念。如果不承认这个,那么我们讲的公民教育就根本无法与别人对话。

    同时也要求异。公民教育在不同国家内容重点完全不同。大家注意到,发达国家提公民教育,都是针对自己的国情提的。比如,美国公民教育多元化的教育比重比较大,欧洲公民教育中的人权教育比重比较大。

    我们要存同求异,追求自己的特色,要有能够在中国国土上面扎实推进的,对中国整个社会人民有切实意义的公民教育的概念。

    最后是生活重构。我觉得公民教育最重要的是“纲”,是要有实际意义的公民教育。在这个理念下采取何种形式进行公民教育都是可以的。重要的是把学校生活变成公民生活。

    公民教育不等于公民道德教育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课程室主任 高峡

    我们国家现代学校所提出的公民教育,基本上是美国1916年提出的公民道德教育。我不否认公民道德教育非常重要,但是毕竟不能等同于公民教育,不是公民教育的全部。在我们现在的学校教育当中,似乎有道德教育就可以取代一切,而道德教育又无限被拔高的状况,使得我们的道德教育仍然没有真正实现。

    在我们现行的学校教育中,学校课程当中仍然没有以公民教育为名称的课程。1996年时,曾经有过一门课程叫社会,这个课程也是从国外引进的,但是这个引进其实是一个半成品。它只不过把一些有关法律的知识、生活常识、历史和地理常识等东西放在小学课程里,但是在整个基础教育阶段当中,并没有形成一个一以贯之的公民教育体系。新的课程体系建立之后,小学一年级的课程是“品德与生活”,中高年级是“品德与社会”,再往后是“历史与社会”,这样一来,每一门课程的实质就不同了。

    除了在公民教育当中应该坚守的公民道德教育之外,我觉得还应该包括公民的权利、责任、义务、主体等方面的教育。

    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我感到非常遗憾,尽管在多年之前,我们就曾经提出设立公民课程,也提出把我们已经有的社会课程变成公民课,但是没有被采纳。

    公民教育是一种稳定的情感教育

    北京泰福律师事务所律师 田坤

    我们都知道爱心和同情心被称为情绪,是不稳定的;责任心叫情感,是稳定的。

    当然,情绪和情感并不一样,我们在电影院看《火烧圆明园》时,会感到很气愤,但是离开电影院这个场所以后,这个情绪就过去了。如果我们只停留在情绪这种不稳定的、人之初的、生命起源的本性上来,根本没有公民教育的意义。公民教育恰恰体现了责任心,是一种稳定的情感教育。

    如果由爱心、同情心发展到责任心,再由责任心发展到问责、信仰,当然更加理想,因为,问责,是主动公民意识的体现。

    教育的责任就是缩短同情心和责任心的距离

 

    北京十一学校校长 李希贵

    公民的社会责任是支撑我们这个国家、支撑我们这个民族的重要杠杆。

    我们看到,发生灾害之后,学生、老师也在自发地搞一些捐款活动。其实,绝大多数学生是出于一种原发性的同情心。

    公民的责任心确实没有缺失,通过这次地震能够彰显出来,但是我觉得并不是特别乐观,因为同情心、爱心跟责任心还是有距离的,教育的责任,特别是中小学教育的责任就是如何缩短同情心到责任心的距离。

    西方的公民教育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美国是1916年开发以道德教育为基准的公民教育转到以责任教育为基准的公民教育。各个中小学教材不一样,但是有两个内容是所有教材必须有的,一个是每一个小学二年级的学生,要画一个家族的世袭图,从父母亲开始一直追踪下去,延伸下去是学生个人在家族里的责任是什么。再一个是,三年级的学生要画出个人、国家、同事、社区的关系。老师要拿出两个月的时间,带领学生通过考察、观察来明确个人和国家、同事、社区的关系是什么,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学生的责任心。

    十一学校做了一些尝试,学校有103个学生社团组织。为什么搞这么多学生社团组织?就是因为我们要使每个社团成为一个小的社会,让每个学生在这个小的社会里来扮演不同的角色,从而明确自己不同的责任。

    媒体推动公民成长

    网络凝聚公民力量

 

    中国计算机学会秘书长 杜子德

    抗震救灾过程中,通过网络所体现的公民力量之大,给我们好好上了一课:网络并不虚拟,并不可怕,它实际上起的作用是政府和每个机构所不能起的。你从中可以看到中国公民的力量有多大,其对社会的关心,对人性的关心,对生命的尊重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许多人把网络看得很邪恶,因为网络很虚拟,网上写的一些东西不是很负责任,大家感到很恐惧。实际上网络很现实。因为网络背后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在表达他的诉求。我们应该相信这个社会大部分的公民是从善的,是孕育社会向良好方向发展的。即使有人放肆地说那种不中听的话,也不会有人随着他。即使有人跟着他走了,好像形成一个所谓的气候,但是很快又会通过网络加以纠正。

    所以,我觉得这个网络社会非常好,是促进中国进步的一大重要因素。

    划出媒体的权利义务边界

 

    《炎黄春秋》杂志社副社长 吴思

    这次关于地震的报道,在开放程度上,不仅远远高于唐山大地震时期,也明显高于非典时期,中国和世界都得到了比较充分的信息,并且根据这些信息做出了各种反应。这些反应,从总体上看,对抗震救灾大有益处,受灾群众、政府以至全中国,都从媒体开放中受益。中国政府进步了。

    我们在这次地震中还能看到一些冲突,例如对立的思想见解,不同群体的情绪等等。历史经验表明,最稳妥的解决办法,就是立一个规矩,并公开颁布,让各方有所遵循,把难以协调的矛盾推给规则,缩小管理部门和个人的操作空间。

    订出规则之后,进步可以巩固,管理可以超脱,吃力不讨好的事可以少做。规则有不同的层次。立法的层次最高,但现在不妨退而求其次,颁布一个暂行条例,划出媒体的权利义务边界,然后,一切按条例办。任何一方违反条例,都有办法公开问责,消解被迫暗箱操作的压力。

    社会舆论环境的存在和扩展,意味着公众了解社会上发生的情况,并且根据自身的利益做出评价和反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公众支持的,就容易发展。

    有了社会舆论发挥作用的空间,有了彼此竞争的不同声音,我们这个社会就能对各种危机做出相对适度的反应。人心自有一杆秤。这是保证中国在顺乎民意的道路上健康发展的选择机制。制订并颁布一套界定媒体权利义务的暂行条例,可以创造并维护这种机制。同时,这也可以将公民的知情权和表达权落实到可操作的层面。

    本版图片摄影 李庚伟

    本版文字整理 李斌 樊未晨 原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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