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8日
星期

山东严禁高中设复读班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6-18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郑燕峰)针对当前部分普通高中不顾禁令仍在暗中筹备招收复读班的情况,山东省教育厅6月13日再次下文重申,坚决禁止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同时支持民办教育机构举办高考补习学校(班)。

    文件说,公办普通高中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社会各界赞助资助和按国家政策收费而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公共教育资源包括学校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教职员工等。

    山东严禁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严禁抽调公办普通高中教师到其他任何单位举办的复读班或复读学校授课或辅导;公办高中不得在校内外单独或联合其他公办高中举办高考补习学校(班)。

    在公办高中禁办复读班之后,山东将主要依靠民办教育机构满足学生复读需要。同时,作为一项过渡性措施,山东允许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教育资源等举办高考补习学校,但是规定不能抽调公办普通高中教师授课或辅导。现有公办普通高中教师到高考补习学校任教,必须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山东省教育厅强调,制止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和效益、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

    经批准招收复读生的公办教育机构,招生范围由批准的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但不准到其教育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之外招收复读生。严禁招收复读学生的教育机构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严禁利用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发放奖金以及奖励招生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抢拉往届生,严禁利用招收复读生乱收费。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