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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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受助不感恩案”以和解告终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6-23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田文生)全国首例“受助不感恩案”日前达成和解,被告段林夏将返还李富华3.7万元资助款,李则表示将把该款项捐赠给地震灾区。

    2003年7月,重庆市万州区学子段林夏考取北京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攻读软件工程硕士学位。当地媒体刊登《考上北大研究生为挣学费当“扁担”》报道,当地商人李富华看到报道后决定捐助段上学。

    事后,李富华发现段入学后,只修完一门课程便休学经商。去年,李富华将段林夏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资助款(本报2007年12月28日报道)。这起全国首例“受助不感恩案”经媒体报道后,成为热门话题:爱心助学是否只能以读书来回报?捐出去的款该不该要回来?

    经过法院调解,原被告已于6月17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段林夏于8月15日前返还原告李富华3.7万元人民币,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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