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3日
星期
一名教师建议:

宽大处理应视具体情况灵活应用

本报记者 雷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6-23    [打印] [关闭]
    王新让新安所镇派出所民警夏征宇感到挫败。

    王新第一次被看守所释放时,是夏征宇把王新送回家的,后来夏征宇又数次上门做工作。“我们聊了很久,他看上去很感动,也答应我要改。”

    夏征宇说,新安所镇处于城郊接合部,思想闭塞又受到外面世界的冲击,农村的家庭教育跟不上城里,年少辍学的孩子很多。

    没有进取心,好逸恶劳,整日游手好闲是这些从学校流失出来的孩子的共同特征。他们不肯吃苦种地,不敢外出闯荡,没有一技之长。

    记者在新安所镇采访两天,总是能看到无所事事的年轻人,或三五成群在街头闲逛,或在游戏厅玩游戏,或在网吧里聊天。在这个纵横只有四五条街、半小时可全部逛遍的小镇上,他们懵然不觉自己正在挥霍着青春。

    夏征宇说,这些辍学少年大都家庭状况复杂,无人看管。没钱了就到派出所里讨吃讨喝讨衣服穿,令民警们十分头疼。

    由于对外来诱惑缺乏抵抗力,他们极易染上恶习,几乎无一不抽烟喝酒,有的甚至染上毒瘾。王新是其中最极端的一例。

    “学校不要公安要。”蒙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第三中队中队长何忠泰说。根据蒙自县公安局的统计数据,今年1至4月共抓获未成年刑事案件嫌犯31人,占全部抓获人员的32%,且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未满14岁的有3人。

    蒙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可兵介绍,未成年人的作案手段日趋成人化、暴力化、凶残化,已从一般的小偷小摸、打架斗殴,转向故意伤害、暴力抢劫等恶性案件。他们大都三五个人结伙作案,并集中在暴力犯罪及侵财犯罪。

    这3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为初中以下文化水平,近一半在小学期间就辍学,有的甚至从没上过学。

    可兵认为,面对这种新局面,执法打击力度已不足以起到阻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警示效应。基于“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保护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软肋”。

    从事过多年刑侦工作的蒙自县公安局警官卢春兰认为,在王新的案例中,如果他第一次将人打成重伤后能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他大概没有可能染上毒品,更不会再次胁迫他人参与犯罪。

    卢春兰说,法律的“宽大”客观上助长了王新的嚣张气焰。

    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师说,宽大处理应结合少年嫌疑犯的具体情况灵活应用。如果家庭或学校能对其从严管教,那么法律的宽容能起到教育转化的作用;如果家庭对孩子的管教已经失控,宽大就意味着放纵。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数字

   下降2岁

    统计数字显示,以前未成年人作案的高峰年龄为16至18岁,而近几年则为 14至16岁。 

    70%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 

    72%

    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青少年占72%。

    在外来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中,毒品犯罪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06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受理外来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的涉案人数比上一年上涨了53.3%。

    80%

    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上升,80%为初中以下文化。

    4.2倍

    最新调查发现,家庭问题和辍学问题对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影响很明显。据统计,父母离异家庭的未成年人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4.2倍。

    边集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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