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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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下发

关于表彰“抗震救灾英雄少年”
和“抗震救灾优秀少年”的决定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6-28    [打印] [关闭]
    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27日下发了关于表彰“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和“抗震救灾优秀少年”的决定。

    决定指出,在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中,涌现出一大批沉着镇定、临危不惧、坚强勇敢、勇于救人的少年儿童。他们不顾自身安危,奋力抢救老师和同学,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生命。他们在灾难面前所表现出的非凡勇气、顽强意志和可贵的爱心,体现了当代未成年人的优秀品质,感动了全国人民。

    决定强调,为了大力表彰灾区少年儿童在抗震救灾中所表现出的英雄行为和高尚品质,用他们的感人事迹激励广大未成年人奋发向上、健康成长,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组织开展了“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经群众推荐、审核上报、发布事迹、公众投票和综合评定等程序,林浩等20名同学荣获“抗震救灾英雄少年”,马小凤等30名同学荣获“抗震救灾优秀少年”。希望受到表彰的少年儿童,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自强不息、积极进取,加倍努力学习,不断增长本领,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抗震救灾优秀少年”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开展向“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抗震救灾优秀少年”学习活动,把他们的先进事迹作为生动的思想品德教材,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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