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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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年底将正式实施“书号实名申领”

柳斌杰:培育年销售超百亿的大型出版传媒集团
本报记者 刘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7-01    [打印] [关闭]
    “我们对改革开放30周年最好的纪念就是继续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消除体制机制性障碍,焕发新闻出版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6月23日召开的2008年全国新闻出版局长工作会议上说。

    柳斌杰表示,力争3年建立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完成重塑市场主体和培育战略投资者、实现科学发展的任务,进一步通过改革创新和企业重组,在我国培育出几家年销售超过百亿元的大型出版传媒集团公司,在国内外文化市场上真正发挥主导作用。

    据了解,我国出版界存在多年的书号发放制度将彻底改革。新闻出版总署将于下半年开展书号网上实名申领试点工作,年底正式启用“书号实名申领”系统。届时,全国出版单位将通过网络申领2009年度书号。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08年全国新闻出版局长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业内人士介绍,书号作为书籍问世的“准生证”,一直是出版行业的稀缺资源。以往书号实行配额,按照出版社编辑人数平均分配,造成一些生产能力强的出版社书号不够用,没有出版能力的出版社书号多余。一些出版社会通过虚报选题的方式,从上级主管部门获取书号,然后将多余书号出售给民营图书策划公司。结果申报书号时的选题和最终出版物有较大出入,有时甚至是截然不同的书。一些出版社靠这种手段获取书号,并通过卖书号维持生计。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问题,在今年年初的全国出版工作会议上,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提出,要改革传统管理手段和方法,落实改进书号、刊号管理的新办法,推行网上书号实名申领制,满足多出好书的要求,下决心解决买卖书号、刊号问题。

    “以前的书号是对人,现在的书号是对书。”柳斌杰指出。书号实名申领管理改革,是新闻出版总署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书号管理工作上,主要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把关。总署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各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出版单位主管部门的责任,形成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运行规范的管理体制。

    据悉,2003年6月,全国新闻出版改革试点工作开始。新闻出版领域改革任务占了文化体制改革任务的2/3。

    据柳斌杰透露,3年内,我国要完成158家中央在京出版社、103家高校出版社以及7家地方出版集团的改革。报刊的改革要分3步走,国有企事业单位主办的非时政类报刊在第一阶段完成改革,第二阶段是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主办的非时政类报刊,第三阶段是部委所办的报刊。

    “公益性出版单位要企事分开,该管住的要管住,该放开的要放开,建立新的运行机制。经营性出版单位要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印刷、复制、发行企业要打破地域和行业限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大市场格局。”柳斌杰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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