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空运赔偿制度亟待完善
卢一心
“我们的拍卖展品——铜鎏金大威德金刚像在跨国快递过程中失踪了。”6月27日,北京九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的张先生和刘先生向记者反映说,这尊佛像从美国空运出已有20多天,一直没有到达北京,负责此次快递的UPS公司目前还没有查明此佛像的去向。记者就快递过程中包裹丢失的赔偿问题分别咨询了联邦快递、UPS、EMS这三家公司,发现联邦快递和UPS的规定差不多,都没有明确的赔偿规定,只有EMS有明确的赔偿规定。(《扬子晚报》6月29日)
价值60万元的佛像在空运中失踪,负责快递的UPS公司竟然没有明确的赔偿规定,这样的公司值得信任吗?另据了解,行内没有统一赔偿规定,甚至连联邦快递也没有明确的赔偿规定,这种事情听起来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又如何不让人为之捏一把冷汗?然而,事实正是如此,空运漏洞确实存在,赔偿制度缺乏统一规定不容忽视,北京九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所遭遇的这件事情,只是一个案例而已。
听听负责此次快递的UPS公司是怎么做出解释的。根据UPS有关规定,包裹如果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会先赔偿运输费用,再派相关人员调查,有关丢失货物的具体赔偿数额要在调查之后再协商。这等于说明UPS公司不会负责赔偿,即使要赔偿也要等到调查后再协商,赔偿多少又是另一回事,看来这次北京九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所托运的价值60万元的佛像要得到赔偿是不容易的,即便有也只能是象征性的。
无论如何,空运赔偿制度缺乏统一规定不容忽视,如何规范应是当务之急。当然,要在短时间里规范是不容易做到的,因为这毕竟牵涉到国际航空业运输统一标准问题,不是单方面就可以解决的,必须让国际航空业者坐下来谈,然后共同谋求出一种统一规定,否则,托运方与运输方都将成为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