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障碍阻碍党员监督
障碍一:领导干部有畏难情绪
报告在“党员监督权利实现的主要障碍”部分,列出的第一条障碍是:领导干部有畏难情绪,党员监督难以拓展。
报告披露,课题组在基层调研时发现,领导干部的抵触心理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政府、企业实行首长负责制,党员了解不了解、参与不参与、监督不监督关系不大。其次,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普通党员水平低、素质差,难以行使好自己的监督权利,党员监督只会干扰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决策效率,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吵吵嚷嚷干不成事,徒然添乱找麻烦,没有必要过多、过分地重视,让普通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不过是走走形式。第三,有的领导干部担心党员过多参与并行使监督权会打乱现有权力格局,影响政治运作和政治稳定。第四,一些领导干部甚至认为,党员广泛参与是搞群众运动,搞“大民主”,重新形成阶级斗争局面,影响党的团结统一。
在调查中,研究人员曾听到河北省某县主要领导公开表态:领导干部关键是要选拔和教育好,上级把好关,就能有效地确保干部廉政善政,所以干部监督主要还是靠自我监督和上级监督,不能盲目地推行党员监督。报告撰写人之一金民卿透露,这些观点在不少领导干部中都存在,具有普遍性。
报告认为,领导干部有抵触心理,不主动接受党员监督,还会千方百计地阻挠、限制,严重阻碍了党内民主监督的实现,是“党员监督的外在阻力”。
障碍二:权利和权力结构失衡
报告总结的第二条障碍是:权利和权力结构失衡,党员监督处于弱势状态。
报告指出,党内监督实质上是党内民主的体现,但是,就目前的现实来看,在党内监督体系中,最有力的监督是上对下的监督,而下对上的监督则明显乏力。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普通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经常处于“弱监”、“虚监”、“空监”状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党内监督权的力量失衡,造成党员监督权利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
更加糟糕的是,课题调研发现,在现实中监督权利依附于行政权力的现象并不少见。由此,监督权利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一个荒谬的“怪圈”:行政权力越大,监督权利对它的依附性越强;这种依附性越强,就越谈不上有效的监督。
课题组在河北等地的调研中,也有同志提出,“监督者的权利是否得到切实的保障,是监督的关键问题。以无权监督有权、以弱势监督强势,没有权利或者缺乏权力的监督,只能形成无效的监督。”
报告认为,监督的要旨在于以权力约束权力,如果权力配置结构不合理,监督权利依附或受制于权力,就谈不上有效监督。
障碍三:党务工作神秘化
报告总结的第三个主要障碍是,党务工作神秘化,监督缺乏必要的知情前提。
报告认为,党员缺乏应有的知情权,党务工作不能做到应有的公开透明,党员难以实施监督。
研究者在调研中发现了一种非常奇特的现象,即越是需要监督的事情,越封闭得神秘莫测。这些事情包括领导干部的个人及家庭财产状况、组织人事事宜、单位的财务收支、重大工程的招标投标等等。报告认为,这些正是腐败的易发部位,是特别需要监督的敏感环节,而越是这样的敏感部位和环节,越是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这种情况导致党员既使有监督的决心、信心、勇气,结果也只能是无可奈何。
报告援引另一项相关课题的调查数据显示,党员和基层干部对党内事务特别是重大事务普遍知情有限,认为自己“知道”的占15.92%,只“知道一些”的占71.45%,“不知道”或“无从知晓”的占12.47%。对党务公开,认为“现在已经做得很好”的只占12.35%,认为“重要的没公开,次要的公开了”的占62.72%,认为“党内秘密太多,党务公开严重不足”的占18.84%。
报告分析认为,知情权是监督权的前提,没有知情权作基础,监督就无法进行,党员的知情权得不到落实,限制了党员监督权利的发挥。
障碍四:监督缺乏机制保障
报告总结的第四条障碍是:监督缺乏机制保障,制约了党员监督权利的实现。
报告撰写者表示,尽管《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内诸多条例都赋予广大党员监督权利,并对监督权利进行必要的保护和保障,但是现实中,党员行使监督权的实际平台太少,缺乏安全感,向纪检机关举报风险很大,而党员民主权利受到侵犯时又很难及时得到救济。党员监督权利的保障机制还很不健全,导致党员监督权利不能正常行使。不少党员干部有监督的愿望,但是缺乏勇气,怕得罪领导,怕打击报复,怕自己的利益受损,担心领导给“小鞋”穿。
研究人员调研发现,在一些地方,普通党员的确可以参加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并提出一些意见,由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做出回应,表示整改或者做出解释。但是,提出的意见主要是在具体工作方面而不涉及关键问题,而且往往在表达形式上都是很含蓄地“提希望”。报告认为,这种民主生活会的作用主要是提醒领导自省,作为监督的手段还远远不够。
报告还特别指出,《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委及各级领导干部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主体。调查中,党员认为保障党员权利主要依靠的对象依次是:党的基层组织(37.45%)、党中央(30.83%)、地方党委(27.88%)、纪检机关(15.58%)和个人(15.53%)。然而实际上,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恰恰主要是出于强势地位的党的组织和干部。报告援引的另一份相关课题的调查数据显示,这一比例高达79.13%。
报告认为,党员权利保障不够必然影响党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而缺少党员支持和积极参与的党内监督必然导致大面积失效,这毫无疑问成为制约党员监督权利实现的重大障碍。
障碍五:党员监督动力不足
缺乏监督意识和监督责任,党员监督动力不足。这是报告列出的阻碍党员监督权利实现的第五条障碍。
报告指出,现实中,缺乏应有的政治责任感的党员大有人在,他们监督意识淡薄,对党内监督漠不关心,对违反党的纪律的人和事缺乏应有的敏感性。从责任角度看,这些人对待监督抱着明哲保身的态度;有的人认为有纪检机关就足够了,无须其他监督;有的人认为自己人微言轻,监督不起作用;从利益角度看,只要个人基本利益不受损害,一般人不愿多管领导“闲事”;有的担心监督领导会招致打击报复,自己利益反而受损。
报告分析认为,党员监督权利实际上是责任、权利、义务合为一体的,对于不主动行使监督权的党员并没有制度约束,也没有激励机制鼓励党员监督。
报告还提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离退休的老同志比较敢提意见。在一些地方,党员监督常常主要表现为离退休党员对在职党员的监督。报告认为,这恰恰从侧面反映了大多数在普通岗位上的党员难以实施监督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