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报告提出加强党内监督
本报记者 滕兴才
6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强调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工作规划》提出,要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期发布了一项题为《党员监督权利的实现》的报告(本版以下简称报告),分析了现阶段党员监督权利实现的现状,并具体提出了推进党内监督的六点对策建议。该报告由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室主任桁林、学者金民卿、王佳菲共同完成。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副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监察局局长王延中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党内监督是党章赋予党员的重要权利,党内监督制度是党内预防腐败的重要制度,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也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重要内容。”
记者了解到,该报告是“我国现阶段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研究”课题组的研究成果之一,课题组主持人是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一部主任赵智奎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