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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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M公司接受劳动仲裁决定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7-04    [打印] [关闭]
    本报上海7月3日电(记者周凯)今天,记者从IBM公司企业策划传播部路学英处获悉,IBM公司“尊重并履行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且已通知袁毅鹏本人”,而袁毅鹏本人也向记者证实,昨天他已收到IBM(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人力资源总监胡劲松的电子邮件和短信,称公司已将一份通知EMS发往其在上海和武汉的联系地址。

    IBM上海分公司员工袁毅鹏因患抑郁症被公司辞退,6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IBM(中国)公司与袁毅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4个月工资及奖金共计57332元(本报6月20日、6月24日、6月25日报道)。根据有关规定,申诉人和被诉人如不服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7月2日正是袁毅鹏收到裁决书的第15天。

    袁毅鹏在接到IBM公司的电子邮件和短信后向记者表示,由于尚未接到任何书面通知,“如情况属实,对于IBM公司任何诚意的举动,我表示欢迎”。今天上午,袁毅鹏接到邮政部门的电话向其询问是否更换了地址,在得到确认后,邮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明天将把快件送到,但IBM公司并没有电话告知其快件中具体是什么通知,也没有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具体内容,而此前公司的大部分通知都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袁毅鹏再次强调,IBM公司应无条件依法让自己回到原岗位工作,而不应该增加诸如重新做医疗鉴定、更换部门、更换岗位等条件。

    记者在联系IBM(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人力资源总监胡劲松和IBM公司企业策划传播部路学英时,两人都不愿意透露给袁毅鹏的快件中的具体内容。不过,路学英表示,在袁毅鹏收到公司通知后,如果其本人和媒体有任何疑问,IBM公司愿意做出相应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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