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5日
星期
北京市东城区构筑“数字化社会救助体系”新格局

受益群体更广泛 资源利用更科学

侯婧姝 本报记者 马北北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7-05    [打印] [关闭]
    家住北京景山街道黄化门社区的待岗职工朱小沅,11岁的儿子突然患上白血病。住院1个月时间,就花去了8万多元,一家人的生活顿时陷入窘境。

    正当全家愁眉不展的时候,朱小沅接到居委会的一个电话,他家可获得区民政局“爱心无界、情暖百家”最高额度救助款。

    2007年8月,“数字化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在北京市东城区全面推广。系统将全区26个救助职能单位的76项救助业务全面整合,把近两万名困难群众的基础数据采集到这一数字信息平台上。

    随着“数字化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一个“以人为本”的新的社会救助格局随之产生。截至去年10月,北京市东城区共投入救助资金5000余万元,使一批像朱小沅这样不符合低保标准,但又确实困难的群众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助。

    位于北京城中心地区的东城区,全区共有低保家庭及各类困难家庭1.2万多户,近两万人。涉及的救助对象16类,负有救助职责的部门有26个,救助项目多达76项。

    过去,民政部门传统救助方式是:向各街道平均分配名额,而街道则把家庭人均收入作为发放救助款唯一考量标准。最终获得救助款的对象一般都与低保家庭沾边。

    从前,黄化门社区的福利主任关莉每到“两节”,都非常忙碌,因为区民政局、劳动保障局、残联、工会、老龄委等部门都要开展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她要按照政府各部门的救助标准、选定的救助对象,落实对不同困难类别群众的救助工作。由于区各部门之间难以有效沟通,社区中被重复救助的现象时有发生。现在,通过“数字化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她就能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名单。

    今年,区残联向关莉所在社区推荐了残疾人王女士,要给予其救助,发放慰问金。

    她在“数字化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输入了王女士的名字,系统马上显示王女士的全部情况。原来王女士已经81岁,不仅是残疾人,还是一名低保户,完全符合残联的救助标准。但是,系统同时也显示出王女士已经享受到的救助历史记录——今年春节期间她已经分别享受到了民政部门、老龄委发放的春节慰问金和慰问品。

    关莉说,如果王女士再享受到残联的救助,就将得到3家政府职能部门给予的救助,属于重复救助对象。她果断做出决定,将残联的这个救助名额分配给了其他未享受到救助的残疾人,避免了重复救助现象的发生。

    以往区各部门在开展救助活动时,由于没有资源共享和调配平台,重复救助现象时有发生。例如,对于高中生的救助项目就有区教委教育助残基金、红十字会博爱助学活动、团区委阳光成长助学金、区慈善协会慈善助学活动多种,救助标准从300到1500元各不相同。这样一个高中生就可能被多次救助。

    为了保证救助资源投入到最急需的地方,体现救助的公平性,区民政局利用“数字化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牵头整合了教育救助的各种资源,开展了“金秋助学”活动、“学子阳光”救助项目、区残疾人大学生学费补助、扶残助学工程、“携手梦想、放飞希望”为贫困大学生献爱心活动等7个项目。并确立了优先选取救助对象、优先选取救助项目的“双优先”工作机制。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排序,越困难的排名越靠前,也就越有机会获得优先为其安排的救助额度较高的项目。

    记者在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街道服务大厅看到:工作人员把一个外观像U盘一样的小钥匙插在电脑上,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就启动了。

    工作人员介绍说,这种小钥匙,有信息系统使用权限的人每人一把,只有用它才能启动系统。不同的钥匙是不同工作人员的标识,用钥匙开启系统的瞬间,工作人员的每一步操作就被电脑记录下来,这样不仅保证了数据安全,也便于监督管理。

    东城区民政局局长赵凌云介绍说,传统救助方式一直存在着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个性化救助、救助标准、救助时效性、监督评价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过去,在开展社会救助时,最容易想到的办法就是将救助与低保挂钩。这样,各项救助活动高度聚集于低保群体。而比低保家庭收入哪怕只多1元钱的边缘户却与救助无缘,这就使低保户与边缘户在享受救助政策上产生巨大的落差,这被我们称之为“悬崖效应”。

    “数字化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规避“悬崖效应”,弥补政策上的断层,实现综合解困。

    通过“数字化会救助信息系统”,救助主体可以根据救助项目的不同,选取救助对象相应的信息点进行数据统计和智能分析,从而使社会救助的受益群体更加广泛,使救助资源利用更加科学充分,也更加符合“以人为本”的政策指向。

    本报北京7月4日电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