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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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学历防矿难是权力阳谋

贺方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7-05    [打印] [关闭]
    截至6月底,重庆市煤矿已发生8起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为此,重庆市政府近日紧急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市矿长下了死命令:1年半时间为限,所有矿长必须达到中专文化,否则下课!(《重庆时报》7月3日)

    矿难频发,不负责任的矿主自然难辞其咎。但让人感觉不可思议的是重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治理思路,在他们看来,矿难频发与矿主文化水平不高有着直接关系,因此有必要强制矿主提高学历。这一思路暗示,知识进步会带来道德进步以及责任进步。

    一个人的知识水平取决于其智力水平,而一个人是否守法则完全是社会规范的产物,两者有一定的联系,但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寄希望于提高矿主的学历来减少矿难的发生,涉嫌公权滥用。毕竟,从来都没有法律、法规对矿主的学历有任何限制性要求,重庆市以一个职能部门的全体会议来要求之,肯定是公权力的越位之举。

    虽然我们不能无条件地相信政府官员的智商,但也不能轻易视其推出的具体举措为“弱智之举”。在公务员招考对学历要求越来越高、精英参与率越来越高的今天,相信在这样的群体中能够识别此规定有“逻辑瑕疵”者大有人在。这就让人产生疑问,为什么政府职能部门明知此举涉嫌权力越位以及实施效果不佳,还要对其趋之若鹜?

    在我看来,这是公权力的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权力阳谋”。“以学历防矿难”预设的逻辑前提是,矿难频发是由于矿主知识水平不够、惟利是图以及不遵纪守法所致,这样一来,首先就撇清了负有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的责任,将矿难频发的责任,全部推给了“素质不高”的矿主。但事实上,只要对煤矿进行及时有效的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矿难完全可以被扼杀在萌芽状态,不管矿主的学历高低都是如此。

    一个严格的矿难预防机制,应该是一个动态的监管体制,这其中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是无可争议的主角。如今,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学历防矿难”的做法,却通过“权力阳谋”的策略,将自己完全置于“配角”的位置,将本应该常抓不懈的动态安全生产监管,置换成静态的“学历考核”。姑且不论学历考核对于防止矿难频发是否有效,单就这种刻舟求剑式防矿难思路,就是一种典型的懒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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