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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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云阳147座非法墓全部拆除

云阳县民政局局长被免职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7-07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田文生)本报独家披露的重庆市云阳县活人墓事件有了新进展,147座活人墓和超标墓穴已全部拆除,该县民政局局长被免职。

    4月23日,本报独家报道了位于三峡库区的重庆市云阳县,近年来出现了多处非法墓群,有上百座超标准豪华墓、活人墓,其中最大的占地达42平方米,并非法占用林地和耕地的问题。该报道引起很大反响,当天下午,云阳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取缔非法土葬墓群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纪委、民政、国土、林业、公安部门和双江镇、人和镇政府组成的联合执法组;《人民日报》、新华社和重庆本地媒体纷纷跟进报道。

    5月6日,由重庆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民政、国土、房管、监察、农业、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到云阳县全面调查非法墓群情况,结果发现该县双江镇、人和镇等地近年来相继出现非法墓群,共有坟墓147座,其中活人墓32座,超标墓穴115座。

    联合督查组提出了对非法墓穴的处理意见和工作建议。云阳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7次专题会议,提出在一个月内完成“平坟拆除彻底、复耕复林到位、教育处罚有力”的工作目标,组建联合执法组对非法墓穴进行依法处置。

    截至目前,双江镇、人和镇的32座活人墓和115座超标墓穴已全部拆除,所有砌坟砖和石料全部清运出场,并将其用做修路、筑坎等,在原建坟墓地栽植了柏树苗、刺桐等绿色植物,撒埋了草籽,恢复了原貌。

    云阳县委、县政府就此事向重庆市委、市政府写出了书面检查。云阳县委召开常委会,对活人墓现象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县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和乡镇责任人向县委、县政府写了书面检查。

    云阳县一批党员干部因活人墓事件受到处理:多名干部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贺年耀被免去民政局局长职务,并调离县民政局;刘安国被免去民政局副局长职务;赵英如被免去双江镇副镇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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