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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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时评

有多少国标制定要看企业脸色

吴睿鸫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7-07    [打印] [关闭]
    国家质检总局新修订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草案,现已上网征求意见,在新标准中首次对溴酸盐的限值做出了规定,目前初定为0.01mg/L。(《北京青年报》7月6日)

    事关人们生命健康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新标准,终于浮出了水面;但令人深思的是,溴酸盐超标致癌的惊天“秘密”,竟然隐藏长达10余年。

    我国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含量严重超标,这在饮用水业内是个妇孺皆知的秘密,但广大消费者却一点也不知情。去年在上海举行的全国矿泉水年会,专门就“溴酸盐”话题进行内部讨论时,禁止记者采访,记者只能以其他身份“混”进会场,听到了一些行业内幕,公众才知道此秘密。

    饮用天然矿泉水,之所以长期受溴酸盐超标困扰,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职能部门在制定行业标准时,把屁股坐在了维护企业利益的板凳上。按照我国矿泉水企业设备目前的现状,要把‘溴酸盐’的指标降到国际标准的范围内,许多企业就有可能因此退出市场。由于害怕生产企业抵制新标准,本来在新标准的第六稿中添加了溴酸盐的指标,但第七稿就被删除了,所以,疑似害人的“溴酸盐”,一直陪伴着消费者10多载。

    其实,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要看企业“脸色”行事,又何止是饮用天然矿泉水一个领域。譬如说PVC保鲜膜,中国现行的国际卫生标准是1988年制定的。这个条例执行了20年,而国际上许多国家早已提高了相应的标准,但出于企业生存的考量,国家依然执行着这项有损公众健康的标准。

    我们知道,没有具体标准来衡量的企业责任,就构不成真正的责任;没有具体安全标准的法规,从出台之日起便注定了危险的后果。企业的趋利性是与生俱来的,而企业的良知,却经不起利益最大化的诱惑。与其指责商家丧尽天良,不如反思我们国家行业安全标准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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