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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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仆颠倒导致高管薪酬失控

陈心尘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7-12    [打印] [关闭]
    对央企财务统计年报中的天价薪酬,已经见怪不怪。“管理层年薪动辄数十万、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以上。”去年年报还显示,包括中国神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海油服、西部矿业等央企在内,高管年薪自2006年以来均超越民企。(《市场报》7月7日)

    央企高管薪酬失控,本质上是央企高管利用制度漏洞瓜分央企资产的行为。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企中严重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

    委托-代理问题,是大企业和大政府中普遍存在的一个管理难题。其关键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因为委托人不可能像代理人那样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相关信息,代理人就有可能利用信息优势,采取机会主义行动,背叛委托人的利益而谋求自己的私利。相对于私营企业,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一般会更加严重。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国有企业是一种双重委托-代理机制,真正的委托人,即全体公民必须先把共有产权委托给政府,再由政府二次委托给国企经营者。这样的双重委托-代理,不仅使得信息不对称更加严重,而且第一受托者(政府)与第二受托者(企业经营者)联合,或者分别为自身利益投机的可能性也会成倍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多数大型央企基本上还是垄断经营,自由竞争无法对企业代理者的投机行为形成制约。

    央企存在的这种委托-代理问题,不仅表现在高管要求过高薪酬上,还表现在央企经营成本长期居高不下、资源浪费严重等方方面面。比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冠名赞助F1大奖赛,超过8亿元的费用,其高层仅与F1高层接触两天就决定下来。又有一家股份制人寿公司的筹备者费尽波折,用了4个多月的时间约见中石化原董事长、总经理陈同海,结果仅谈了40分钟,陈就同意出资两亿元入股。(《检察风云》2007年第16期)

    怎么解决这种问题呢?在不可能改变企业国有性质的前提下,要想较好地解决国企的委托-代理问题,必须从与上述问题相关的两个方面着手。首先,必须尽可能降低国企的垄断程度,特别是其产品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垄断,借助市场竞争降低委托人(全体公民和政府主管部门)与代理人(经理班子)间的信息不对称,压缩经理班子利用这种不对称投机的空间。其次,必须加强委托人(全体公民)对代理人(政府主管部门和经理班子)的控制,强化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监管。代表全民的国家权力机构(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政府主管部门和国企经理班子的监督,尽可能防范他们采取背叛委托人利益的投机行为。国家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保证其他公民力量如媒体等,参与约束和监督。这一切归结起来就是:不能仅仅就国有企业改革谈国有企业改革,而必须把国有企业改革置于更大的制度变革背景中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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