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4日
星期
申奥团成员七年后重聚首——

何振梁:国际奥运会将北京定为黄金标准

本报记者 杨屾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7-14    [打印] [关闭]
   “主席先生、国际奥委会的委员们,无论你们今天作出什么样的选择,都将载入史册。但是只有一种决定可以创造历史……如果你们把举办2008年奥运会的荣誉授予北京,亲爱的同事们,我可以向你们保证,7年之后,北京将让你们为今天的决定而自豪。”

    7年前的7月13日,何振梁先生在申奥时的陈述,是北京申办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7年后的7月13日,当何振梁先生在申奥时的陈述在中体产业集团举行的“纪念北京申奥成功七周年主题纪念活动”上再次播放时,迎来的仍然是经久不息的掌声。

    今天的活动,不仅何振梁先生亲自出席,奥运会冠军杨凌、著名相声演员姜昆等当年参与莫斯科申奥陈述的许多文体明星又重聚一堂。

    德高望重的何老无疑是活动的焦点,不时有人找何老签名、合影。

    姜昆还透露了一个小秘密:“我和何老都住在总局附近的筒子楼里,筒子楼没有电梯。申奥成功后,我们觉得何老为人民做得太多,而自己得到的太少,所以我们专门给何老家安了电梯,方便何老上下楼。”

    何老对此回应说:“我要纠正姜昆一句,我觉得应该是人民给我的太多,我为人民做得太有限。”

    何老表示,7年后,北京已经实现了当年的所有承诺:“不论是交通还是媒体接待,每一个细节都做到了最好,显示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姿态。昨天,我拿到了国际奥委会协调委员会的报告,国际奥委会认为,北京为奥运会准备质量之高,为以后奥运会的举办确定了一个黄金标准。”

    本报北京7月13日电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