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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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钱,不甘心 不交钱,不踏实

景德镇药企:最忌惮协会背后的药监局

本报记者 涂超华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7-14    [打印] [关闭]
    前不久,某医药企业驻景德镇市的业务经理陈光辉(化名)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该市药品零售企业行业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他,6月20日下午,协会将举办一场药品供应商联谊会,所有在景德镇的医药企业代表都被邀请,希望他也能准时参加。

    考虑到都是做医药这行,陈光辉觉得理应去捧个场,顺便还可以会会圈子里的朋友。然而让陈光辉没有想到的是,几天之后的那场联谊会不仅没有增进友谊,反倒让参会的各医药企业的代表怨声载道。

    在会上,行业协会的一位负责人很明确地告诉大家,所有药品供货商都必须加入协会,并且每年被强制交纳1000元至1万元的行业管理费和会费。具体的缴费标准根据各药品供货商在本地的销售量来确定。

    陈光辉还被告知,会费必须在7月1日之前交清。不然,他所经营的药品必须退出景德镇的零售市场。

    这一规定让在场的众多药品供货商无法接受。陈光辉也是一肚子的埋怨,可又不好明确地提出反对。“我并不是怕他们协会,像我们公司代理的药品,在景德镇市场,每年从零售渠道销售的只是很少一部分,即使不跟协会合作损失也不大。大家忌惮的是协会背后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尽管协会对外宣传是一个独立的民间社团组织,但实际上他们之间的某种关系大家都心知肚明。”

    陈光辉告诉记者,市药监局局长是协会的名誉会长,协会秘书长是药监局流通监督科科长,而且协会办公室就设在药监局的一楼。“我担心的是不交费入会,等于得罪了药监局,以后就麻烦了。”

    “可如果要交钱,我心又不甘。”他说,他选择先观望,看看其他供货商是否都交了。“即使要交,我不会自己掏钱,一定是让药厂来付。药厂最终也只会在当地提高药价,最后买单的还是消费者。”

    与药品供货商的态度一样,许多药店对协会的做法表示出了极大的不满。一些药店表示加入协会根本就不是自愿的。

    在市区的一家小药店,店主很无奈的告诉记者,他个人根本就不愿入会,会长和副会长是由当地几家连锁大药房的经理担任。很难想象小药店会有多大的利益。“可不入会我们心里更不踏实,药店的方方面面监管部门都管得到。”他说。

    景德镇药品零售企业行业协会在药监局一楼。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几名工作人员,会长夏勇兵正在接受一家当地媒体的采访。

    “这几天我们也是焦头烂额。大家都不管协会成立的目的,偏偏只说收费的事。这让我们下一步的工作很被动。”担任会长还不到1个月的夏勇兵,是景德镇市最大的连锁药店的老总。

    夏勇兵表示,近几年市场竞争加剧,景德镇药品零售行业出现了无序竞争的状态,一些商家在利益的驱动下通过各种手段以次充好,用价格便宜的药品来冲击品牌药。甚至违规经营假劣药品,给消费者的安全带来隐患。

    “政府部门看到这样的情况,需要我们出来规范和维护市场。”夏勇兵说。

    对于入会是否自愿,是否存在强制性交费,不然就不得进入景德镇零售市场这个问题,夏勇兵予以否认。他表示协会方面从未说过类似的话,入会是自愿的。

    而当地媒体在协会暗访时,协会的工作人员曾表示,“我们只和会员做生意。领到了我们的会员证之后,药店才会跟你谈业务,如果没有证,是肯定进不了场(药店)的。”

    当记者问到药监局和协会的关系时,夏勇兵表示,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业务指导部门。“市里的药店近160家,药监部门人手不多,监管时有一定困难,他们希望协会能够发挥些作用。”

    但在采访中,有不少市民担心,协会成立后可能会导致药品零售企业的垄断,药店之间形成价格联盟。

    景德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监督科科长陈茂松表示,已经找协会的相关人员了解过情况,的确存在强制性收取会费的行为。药监局已经及时作出决定,要求他们停止收费行为,已收取的必须退回。

    “其实监管单位应该是民政部门,跟药监局没有关系,协会只是个民间社团组织。人财物我们都不管,它就相当于同乡会的性质。”陈茂松说。

    “社会上总有些误会,协会出了问题就与药监局联系到一起,这样不合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位一直不忘将药监局与协会撇清关系的流通监督科科长其实隐瞒了一个事实,他本人就是该协会的秘书长,而并非名誉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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