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会费不给年检
福州市私营企业委员会外景。
本报记者 涂超华摄
两个人的个体水果摊被征了6个人的会费
对于每年必交的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陈小清(化名)一直想不明白。
陈小清是福州市的一位个体工商户,在温泉路附近经营一家水果店。这家不足10平方米的夫妻小店,负担着陈小清一家人的生计。不久前,他接到年检通知去了趟工商所办理相关手续,回来之后又气愤又无奈。
“有点儿过分了,去年收了我120元会费,今年涨到了180元。”原来,和往年一样,去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时,陈小清被迫交了社团会费。
在这张加盖着“福州市鼓楼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公章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上,收费标准栏及数量栏内,分别显示着30和6两个数字。
“也就是说我这店里有6个人加入了个体劳动者协会,30指的是个体劳动者协会每人每年的会费收取标准。这么点儿大的水果店从来就只有我们夫妻俩经营,要真是6个人,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陈小清说。
这项收费是陈小清无法抗拒的。店里的工商营业执照每年必须年检。会费在年检时交,不交就不给办年检手续。
陈小清曾问过一次为何要交会费,得到的答复是:“这是规定。”想想自己做点小生意,工商部门得罪不起,只能忍气吞声,没敢再追问下去。
这些年来,陈小清一直不知道协会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入的会。更不知道为什么两个人的小店却收了6个人的会费。他向周围有类似经历的个体户打听,没人能解释清楚。
在晋安区一家杂货店里,店主林新明(化名)提起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也气不打一处来。他告诉记者:“工商管理费一年要交不少,再加上这些不知哪儿来的收费,我们这些养家糊口的小店哪能承受得了?”
在福州,个体户去工商部门进行营业执照年检时,都会被以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为由收取会费。遭遇相同的,还有该市的私营企业,它们也必须在工商执照年检时,交纳私营企业协会会费。
游军(化名)是一家中介服务公司的老板。从7年前他的公司开张起,每年都要交一次会费。尽管他表示,对一家公司来说,这几百元算不上太多,但这种做法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没交会费就不给年检
福州市国货西路280号是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的办公地点。福州市工商局年检服务大厅也设在这两家民间社团办公楼内。由于3月至6月是规定的企业年检时间,来往进出的人很多。在三楼的年检服务大厅,前来进行营业执照年检的人排成几条队伍,等待办理手续。
记者领到的年检须知上注明,凡参检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的,登记机关会予以受理。经审查符合规定,并且企业交纳年检费之后,年检将顺利完成。
但事实上,手续并不这样简单。前来办理企业年检的公司代表们,还必须分别在二楼和四楼交纳除年检费之外的两项费用,才能通过年检,而其中之一便是私营企业协会的会费。
私营企业协会会员费的收取标准是,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企业,每年300元;100万元到500万元注册资本的企业每年500元;5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的,每年的会费为2000元。
在工商局年检服务大厅楼上的一间办公室里,两名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正在收取会费。每收取完一家企业的会费,他们会在该企业的年检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栏里在盖上一个“发票已开”的红印章。缺失这个印记,年检是无法通过的。
记者以某公司工作人员的名义询问是否可以不交会费时,被告知会费是必须要交的,除非退出协会。而退出协会必须写一份书面的退会申请,不仅要加盖企业的公章,还一定要有企业的法人签名。
工商部门负责人兼任会长,是为方便与政府沟通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个体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是两块牌子,两套人马,协会的会长和秘书长大多是该市工商局的公务员,或者是退居二线的工商局领导。
福州市私营协会秘书长唐兴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会员的一些质疑源于对协会工作的不理解。
他说,福州市私营企业协会作为民间社团组织,1988年左右成立。起初只有几家大的私营企业登记加入,后来每年逐步吸收新会员才慢慢壮大,目前还有大量企业没有入会。
对于会员企业质疑的捆绑收费问题,唐兴程表示最担心的就是怕大家不理解,认为这是行政行为跟收费挂钩。“我们也一直在向会员解释,避免有搭车收费之嫌。长期以来我们上门收取企业会费的工作很困难,后来我们向主管单位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协会出人员场地,参与企业年检的服务工作。比如代填表格,分发传单,服务宣传政策,提供咨询。我们同时在年检的时候收取会费。”
采访中,唐兴程一直向记者强调,企业“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他还拿出几份退会申请给记者看。他表示,只要企业想退会,打报告给协会,都会得到批准。对于有困难的,企业协会还会给予会费的减免。“收费标准是经过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尽管我们每年的活动很多,但没有办法做到人人都满意。不过今后我们会改进工作。”唐兴程说。
私营企业协会秘书长办公室的隔壁,是福州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办公室。记者问及为什么会费是工商所强制性收取的,协会的会长是公职人员吗?该协会秘书长陈新建表示,工商部门的公职人员是不能参与收费的。如果前段时间存在这种情况的话也是个别现象,现在已经纠正了。工商部门的负责人兼任会长,不是福州才有的。主要目的是便于协会跟当地政府部门沟通,协调有关工作事宜,他们起的是组织协调作用,不参与收费。
顾虑太多,敢要求退会的很少
然而,协会负责人所说的自愿入会并非事实。
在私营企业协会收取会费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自注册起就自动成为协会的会员。现在要退会,必须要写申请。”
而这样的说法,明显与唐秘书长所介绍的“入会自愿”不同。
这位工作人员所指的规定是《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其中第六条为:“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均为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凭借这一强制性入会规定,所有的个体工商户都毫无选择的成为协会会员。
这条规定也一度被认为是“霸王条款”。记者注意到,沿用近20年的《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在2007年12月举行的全国个体劳动者第三次代表大会上被修改,其中强制入会的规定变成了体现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条款。
“但这并不能说明矛盾就自动消失了。首先,在许多地方,新的章程并没有被广泛宣传。很多个体户包括私企,都还不知新的规定。更重要的是,以前被强制入会的会员何去何从?尽管从理论上他们可以按照新的章程提出退会,但现实情况是,很少有人敢要求退会。因为他们心存顾虑,不愿也不敢去得罪工商管理部门。除非对所有会员实行自愿的重新登记入会,才能解决这一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学者表示。
许多会员不清楚会费的去向
年检现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开的通讯器材销售公司规模不大,所以协会会费交纳了300元。他表示,自己很想知道这些会费的用途,交费时也就这个问题问过协会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费用全部用于服务企业。但在他记忆里,他的公司没有享受到协会的任何服务。只是每年交会费时会领到雨伞茶杯之类的纪念品。
“收费跟经营执照年检捆绑在一起,谁也不愿为了这几百元去较真儿得罪工商局。”刚刚交完私营企业协会会费的赵先生说,这次得到协会赠送的纪念品是一本会刊、一张报纸,一本小记事本和一盒80抽的湿巾纸。
记者在年检现场采访了多家公司的代表,大家几乎一致认为自己的企业“尽了会员的义务而没有享受过权利”,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企业是怎么成为会员的。
对于协会的功能,协会方面的说法是:主要宗旨是为会员服务。
唐兴程说,协会一直致力于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每年我们都会组织一些咨询和培训活动,请专家教授给会员上课,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理念。我们还经常开展活跃企业的书法文体活动,做一些诸如帮助企业职工评定职称的方面的工作。”
“开展这些活动是需要经费的,还有一项支出就是协会聘请的工作人员的薪酬。这些经费开支都来自于会员交纳的会费。我们对待经费的原则是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会费的使用情况都会接受民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上级协会的审计监督。”
据协会方面的介绍,福州市各县、区、市的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加起来有20多万,另外私营企业近万家。按照此前的章程规定,这些工商户都是协会会员。如果计算收费,企业是300元到2000元不等,个人为30元。每年福州市各级协会的会费收入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即使每个企业都按最低收费标准,协会的会费收入一年也近1000万元。
尽管协会方面一直在强调为会员做了很多的服务,但许多会员向记者表示从未享受到这些服务。
协会除了收费还干了什么,收的会费哪儿去了?这是许多会员共同的疑问。
本报福州7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