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
警车拖人致死 干警被刑拘
本报武汉7月14日电(记者甘丽华)7月13日,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干警严某酒后驾车,途经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时,将其中一位伤者拖行近1000米,致其当场死亡。今天上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已派出督察组赶赴潜江市,肇事干警严某已被刑拘。
7月13日晚7时50分,湖北省潜江市城区干道章华南路章华加油站附近发生一起出租车与电动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潜江市电信局退休职工杨某重伤,同车杨某之妻沈某被摔落在地。此时,潜江市检察院干警严某驾驶该院警车途经事故现场,将沈某挂拖约1000米,致沈某当场死亡。
经交警部门初步查明,严某系酒后驾车。目前,警方已对严某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其刑事拘留。湖北省检察院组成了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事故处理督察组,赶赴事发地,开展专项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