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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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变成了基金公司?

保监会警告投资型保险增长过快招致风险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7-16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7月15日电(记者程刚)“现在个别保险公司以高回报为诱饵,吸引保户投保投资型险种,简直与基金公司无异了。”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今天警告各保险公司,要防范投资型保险业务高速增长,业务结构不合理带来的潜在风险。

    今天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包括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副主席李克穆在内的多位高官都针对上述风险,发出警告。

    随着2006年股市走牛带动的投资热潮,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投资理财型人身保险销售火爆。最新统计显示,今年1至6月,投资型产品占寿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为79%,比去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很多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增长率都在50%以上,一些公司的增长甚至高达100%以上。

    由于对保险产品缺乏了解,加之一些销售人员的误导,很多消费者误将此类保险产品等同于没有风险的类似基金的理财产品。一些实际具有高风险的保险产品在农村地区的销售较多,“而农村地区居民并不适宜承担这种高风险投资。”吴定富说。

    保监会的数据显示,销售误导是寿险市场反映最突出的问题,从监管部门受理的信访投诉看,销售误导问题占寿险信访投诉的50%左右。

    不仅普通投资者购买投资型保险产品可能出现亏损的风险,太过倚重这一业务,也让一些偿付能力本就不足的保险公司处在危险的边缘。“今年以来投资型保险业务高速增长,业务结构不合理的风险日益突出。”吴定富在今天的会议上说。

    他指出,投资型保险业务发展过快,给保险行业带来了很多不利影响。一是弱化了保险的保障功能,不利于提升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二是容易引起业务大起大落,使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的难度加大,不利于行业持续发展。三是一些公司将手续费和回报率作为竞争的主要手段,可能产生费差损和利差损风险。四是销售误导的问题比较突出,有可能引发大面积退保风险。

    对监管层而言,最大的担心来自于可能出现的大面积集中退保风潮。一旦这种情形发生,无异于储户挤兑银行,后果不堪设想。

    一些保险公司本就脆弱的偿付能力放大了这一风险。吴定富今天透露,据初步测算,截至6月底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为12家,比年初增加2家,其中个别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行业偿付能力总体水平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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