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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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真币买来6400元假币 犯罪分子获刑3年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7-16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潘志贤 通讯员曹永)两名云南籍男子本想拿人民币15万元真币购买60万元假币,不料投机未成,买来的假币中只有128张面额为50元的假币,总价值6400元,其余全是印有“点菜单”字样的白纸。7月7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以徐刚、许强才犯购买假币罪,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金水区人民法院认为,徐刚、许强才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购买,数额特别巨大,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已构成购买假币罪。被告辩护人提出二被告人购买假币的数额应按实际所购得的假币面额计算,即按6400元计算。法院查明认为,徐刚、许强才用15万元现金,意欲按照1∶4的比例换取60万元假币,客观上,二人向对方交付了15万元现金,并换取了64捆假币,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二人购买假币的数额应为60万元,故该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二被告人实施购买假币的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有自首情节,故依法对二人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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