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为中小学生“减负”
本报北京7月17日电(记者樊未晨)从2008~2009学年起,北京市各中小学校不得早于8点安排集体教育教学活动。在刚刚结束的北京市2008年暑期基础教育领导干部工作会议上,北京市教委副主任罗洁指出,北京市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
北京市规定了学生的在校时间,小学生不能超过6小时,中学生不能超过8小时。学校要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不得随意增减课时,要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另外,北京市对中小学生的作业量也进行了细致的规定,要求小学1至2年级一般不布置书面作业;3至6年级语文和数学可适量布置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其他学科一般不布置书面作业。初中各学科书面作业总量一般不超过1.5小时。高中各学科书面作业总量一般不超过两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