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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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模式将全国推广

地震灾区大学生均可申请助学贷款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7-23    [打印] [关闭]
    

    本报南京7月22日电(记者李润文)记者今天从南京召开的全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培训班上了解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成效显著,将在全国推广,在未来几年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成为最主要的助学方式。

    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文华介绍,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已经达成意向,在全国推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力争今年遍及全国三分之二的省份。

    去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选择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五省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上海、浙江、河北、安徽、辽宁等12个省份也在积极探索生源地助学贷款模式。从2007年至今年6月底,全国获贷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平均比例达到11.2%。在试点的5个省中,有5个省地方高校获贷学生比例位列全国前十,其中湖北最高,达到了20.52%,江苏位列第二,达到了18.94%。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今天宣布,来自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均可申请助学贷款。

    据了解,按照财政、教育部部署,除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外,今年来自地震灾区的大一新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在入学前还没办理贷款的,可直接到学校通过“绿色通道”入学,通过学校办理助学贷款;在校大学生可以享受同样的政策。

    目前,国家已经确定四川、陕西、甘肃三省51个县市为地震灾区。按照规定,助学贷款每学年为6000元,助学金每学年为2000元。马文华说,随着物价上涨,有关助学金上调的事宜正在酝酿之中,以后助学金将会和低保金一样,定时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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