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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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多条措施鼓励高层次人才创业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7-28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甘丽华)近日,武汉市人事局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在全民创业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若干意见》,多条措施鼓励大学生等高层次人才创业。

    意见中说,来武汉市领办、创办企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大专学历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办理毕业生就业落户等相关手续。来武汉市领办、创办企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人事关系由市(或区)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保管,并提供接转党组织关系、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代办养老保险、出国证明、人才流动等人事方面的服务。大中专毕业生创办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最高100万元贴息贷款优惠政策,并享受相应的贴息政策。

    武汉市将启动留学人员来汉创业扶持计划,择优对来汉创业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每人给予10万元的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对申请国外专利以及我国发明专利的来汉创业留学人员进行择优资助,资助额度为每人每项5000元~1万元。对新进入武汉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企业博士后产业基地工作的博士后,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创新项目资助;并择优对来武汉市领办、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博士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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