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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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追踪

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介入调查
药品零售企业行业协会违规收费问题

本报记者 涂超华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8-04    [打印] [关闭]
    本报7月14日对景德镇市药品零售企业行业协会要求供货商和药店加入协会,并违规收取会费一事进行了报道。该报道引起景德镇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该市纪委、监察局就此问题展开调查。

    调查表明,2008年6月6日,在景德镇市药监局牵头下,报市政府同意,经民政局批准,景德镇市药品零售企业行业协会正式成立,其性质为社会团体法人。药监局为其业务主管单位。该市健民大药房总经理夏勇兵出任协会会长,5名副会长由其他药品零售企业老总担任。

    6月20日下午,协会在该市文苑酒店会议室召开工商联谊会,该市大部分医药零售企业代表均在邀请之列。会上,协会要求他们加入该协会,并提出缴纳会费、捐赠费的要求。会后,有7家供货商以缴纳会费形式、8家供货商以捐赠形式加入该协会。协会收取了2.2万元的会费和捐赠费。

    鉴于其错误做法及造成的不良影响,该市药监局在得知协会收费事宜后,迅速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一是要求协会立即停止收费行为;二是不得强制要求供货商加入协会,是否入会凭其自愿;三是协会立即退还所有会费、捐赠费。在药监局召开的党组会上,再次要求协会在7月1日前清退所有会费和捐赠费并告知清退结果。

    景德镇市有关部门表示,该协会的做法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作为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药监局,在媒体报道之前,也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对该协会违规收费行为作出了监管和纠正,并进行了严肃处理。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已对药监局提出了明确要求,督促该局进一步加强对该协会的引导和监督,同时欢迎各类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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