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砀山“两风办”注定随风而去?
通观新闻报道,可能很多人都不难做出这样的基本判断:安徽砀山此次的“吏治风暴”,根本不是由那个非常设的临时机构以及在此机构项下的11名工作人员引发的。有能量引发这种所谓“吏治风暴”的,只可能是“县委、县政府”这个在当下县政模式下最具威权色彩的权力来源。如果没有权力的支持,没有谁可以掀起这么一场轰轰烈烈的“吏治风暴”。而这样一种权力运作模式,无法避免会带来两个后果:
其一,权力既然可以瞬间积聚于“11人小组”,也可以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现在看似震动砀山官场的所谓“吏治风暴”,会在某些可抗或不可抗的力量(比如“县委、县政府”这一核心领导层的人员更迭,甚至是某几个领导某一段时间的心情变化)面前“出溜一下”便偃旗息鼓。至于今天为砀山官场的新气象,曾“一振”过的域下百姓,恐怕也只有期待“父母官”再次“锐意进取”了。要知道,“两风办”在体制上没有起码的名分,而且没有任何制度化的可能,今天的雷厉风行与昔日的繁冗拖沓只有一丁点儿量的区别。
其二,权力不得不积聚于“临时机构”的唯一解释,便是常设职能部门的作用失效。试问:在制度设计上,我们是否欠缺监督和检查的职能分工?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么,在此次安徽砀山刮起的“吏治风暴”中,原本履行监督职能的机构成为被打分对象(而且可能是不及格),所能凸显的只能是失效的制度设计在严峻的吏治现状面前所剩无几的无奈与尴尬。
况且,这个看似权力无边的临时机构,其权力也有限。按照新闻稿中的说法,这个“两风办”因为敢给“大多数”部门不及格而得到群众赞扬。但请注意,这个“大多数”背后,所遮蔽的那个少数部门究竟情况如何呢?是表现良好而未被评为不及格,还是因为“两风办”不敢不给及格分?促使笔者有此“大逆不道”想法的,是因为在“近七成县直机关不及格”的情况下,被免职的单位一把手,仅仅是“城管局、文联等”几个不痛不痒的部门,而被列出的不及格部门里,诸如财政局、政法委等大户却没有看到处理决定。那么,谁来给县委、县政府打分?谁敢给县委、县政府打个不及格?
逐渐开始在各地盛行的“问责风暴”,我们很遗憾地无法看到人大——这一拥有宪法最高地位的权力机关的身影。而无法从制度上得以激活与重建的监督与问责,安徽砀山“两风办”的雷厉风行,很可能只是人治阴影下飘忽不定的一现昙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