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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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宜州化工厂发生大爆炸

初步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8-27    [打印] [关闭]
    本报宜州8月26日电(记者甘冰)8月26日6时45分,位于广西宜州市的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机车间发生一起爆炸事故,损失惨重,截至26日下午17时止,事故已造成11人死亡,57人受伤,8人失去联系。目前,事故现场明火已被扑灭,只有少许浓烟,这起事故初步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事故的厂区位于宜州市城郊。据上午参与救援的人员称,爆炸燃烧起火焰最大约有10米高,爆炸造成有机车间的5层厂房坍塌,现场滚滚浓烟,与爆炸地点相距20米的另一间厂房玻璃绝大部分被震碎,数辆消防车正在现场参与救援,现场停放着数十辆救护车和消防车随时待命,消防官兵不停地用水枪稀释空气中的刺鼻气体,用生命探测仪搜寻失踪者。

    车间存放的主要是聚乙烯醇成品。据了解,爆炸发生后,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自治区主席马飚分别对事故作出批示。自治区副主席杨道喜赶赴现场指导灭火救援工作。宜州市政府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厂区及周边村屯群众至安全地带,已成功疏散工厂生活区的居民及附近15个自然屯的群众共计1万多人。当地政府还及时请求上级支援,从柳州、河池、罗城、环江等地调派消防官兵,奔赴现场施救,另从河池武警中队、宜州市民兵应急分队调派人员支援抢险工作。

    目前投入救援的消防车辆20部、推土机两台、钩机6台,消防官兵150多人、公安民警300多人、武警120多人、河池市、宜州市干部300多人、民兵应急分队70人;环境部门正在对环境及周边河水的水质进行监测,避免环境污染及中毒事件发生。施救现场已安排20人的搜救组,分成3个小组分头搜索被困人员;安排100名防化专业人员,清点核查厂区内易爆有毒物品,并有序组织此类物品的安全转移工作;安排10名熟悉厂区地形的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带领军区指战员和消防官兵进行施救。截至8月26日下午15时30分,已安全转移危险区内的5罐液氯。

    下午,事故现场明火被扑灭,参加现场救援的武警官兵、消防部队官兵已进入爆炸区,并成功救出两人,运出两具尸体。为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扩散,指挥部从河池化工集团、柳化共调动14吨活性炭用于抢险工作。

    据了解,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产品为乙烯、甲醇和聚乙烯醇等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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