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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肄业大学生骗领36张信用卡
恶意透支维持生活多年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9-01    [打印] [关闭]

   

    本报讯(唐革新 记者雷宇)大学肄业后先后骗领36张信用卡,靠恶意透支维持生活多年。日前,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27岁的肄业大学生刘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刘某原是武汉某大学金融专业的学生,2004年因作弊被学校开除后,一直没能找到正当工作,暂住在武汉市徐东大街附近。

    大学没读完,吃饭也成问题,刘某发现了信用卡的“门道”:从2005年11月起,他购买了5张假身份证,用这些假身份证在农行、光大银行、招行、广东发展银行等7家银行申请了各类信用卡,用于个人消费支付或套取现金。今年3月,刘某被武汉警方抓获,从他身上和租住地搜出了36张信用卡,联系银行后查明,刘某共恶意透支10万余元。

    公诉人认为,刘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后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法院认为,刘某具有自首情节,又属初犯,案发后其家人主动退还部分赃款,遂对其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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