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日
星期
山西吕梁:

退耕还林地成了林业局家属楼

本报记者 王俊秀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9-01    [打印] [关闭]
    盛夏八月,这里本应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因为它在几年前就被国家规划为退耕还林地。然而,现在这里成了繁忙的建筑工地,一栋栋楼房拔地而起,建筑工人正在热火朝天地干着活,只有几株小树从楼房背后“调皮”地露出了头,似乎在告诉人们,它们是这里原来的主人。

    近日,记者赴山西省吕梁市调查,发现这里退耕还林问题重重。

    8月20日,记者走进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水头镇塔上村一个名叫侧月沟的山坳。一座未完工的楼房依山而建,掩映在周围的绿树丛中。在被切了一半的山头上,还能看见一棵棵绿色的树苗,那是栽种多年、已长成一人高的山杏树。

    村民们说,这片名叫小毛草坪的地,总共6.4亩,是村民王某名下的退耕还林地。2006年6月,交口县林业局从村委会手中以20万元的价格买了其中的5亩多,盖起了职工宿舍。没想到几个月后,原本拟建5层的楼房地基下沉,主体出现裂缝,只好中止施工。经勘测发现,该楼地基下是一煤矿数年前掘进形成的采空区,因此该工程无法再继续,成了烂尾楼。

    交口县林业局林业站(负责退耕还林)一位姓郝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里不属于退耕地,但是与规划的退耕还林地相连,因此也种了树。

    但塔上村村民委员王秀生告诉记者,这片土地是退耕还林地,他们当时还拍有照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砍伐树木必须经林业部门批准,那么,这些种好的树到哪儿去了呢?若是被砍伐,有没有经过批准?“肯定没有批嘛!”这位工作人员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说“树还没长大”。他承认盖房没有办理有关手续,这是林业局职工自发集资修建的,并不是林业局单位作出的决定。

    退耕地上建了房的远不止这一处。村民们带着记者在村里转了一圈,到处是依山而建的楼房,山坡上的林地被切割成了好几块,屋顶或楼前的一抹绿色,以及山坡横切面露出的新鲜黄土,都证明这里曾经是林地。

    “现在一分耕地都没有了,本来是响应国家退耕还林的政策,没想到都被盖了房!”村民李玉明指着眼前一栋栋新楼,痛心地对记者说。

    村里的老支书张来旺告诉记者,占用退耕地盖房的有二三百亩。他带记者爬上一个小山坡,看到山脚下有一座厂房,占地约30亩,大卡车和吊车正紧张工作着。张来旺告诉记者,其中17亩是他名下的退耕地,但他根本无权决定这块土地的用途。

    原来,塔上村的退耕还林地并未归到个人。塔上村是个城中村,原来土地就没分到户,退耕后的补助款也一直是以集体为单位领取,平均发放给村民。

    记者查阅了我国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退耕还林“要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草)、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将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而塔上村分配到村民名下的退耕还林地,并不由村民经营。村民们告诉记者,自2003年开始退耕至今,他们从未见过退耕还林粮款补助证、验收卡和林权证等,每年的退耕款都是由村干部到镇里统一领取,再平均发给村民。

    李玉明说,记者所站的山头也是退耕还林地,但被山脚下盖房时铲出来的土和各种建筑垃圾堆平,将原来种的树木全部掩埋。“都种了五六年了,说起来,都该有那么高了,再过几年就可以结果了。”李玉明指着对面一株杏树,有些惋惜地说。

    与林业局宿舍紧邻的,是新建的清华小区,17幢住宅楼刚刚落成,外表显得时尚而亮丽,成为县里最高档的住宅区。王秀生告诉记者,这里原来是砖厂和焦化厂,工厂破产后土地一直废弃,按理说应该成为复耕地。2006年,村委会响应“新农村建设”号召,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约,以每亩10万元的价格提供土地出资,建成后以时价卖给村民。但现在建成后每平方米要价1400多元,价格太贵,全村有600多口人,150多户,根本分不下去。

    林业局和村委会盖的楼给村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加上林地责权不明,缺乏监管,于是人们纷纷在还林地上盖起了房,一时毁林盖房成风。王秀生说,他家的林地入口处就被盖的房全部挡住,“人进不去,也没法进行定期养护”。

    按规定,林业部门需定期查看退耕后的植树情况,不知塔上村的这一情况交口县林业局是否知晓?“知道,那有啥办法,人家要盖,你还能给拆了?”林业局这位姓郝的工作人员说,“没有人举报也就不管了。”

    

郑重声明:“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关于奥运的报道(含文字、图片及音视频),除签署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奥运内容专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64098070、64098058联系。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