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地成了林业局家属楼
近日,记者赴山西省吕梁市调查,发现这里退耕还林问题重重。
8月20日,记者走进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水头镇塔上村一个名叫侧月沟的山坳。一座未完工的楼房依山而建,掩映在周围的绿树丛中。在被切了一半的山头上,还能看见一棵棵绿色的树苗,那是栽种多年、已长成一人高的山杏树。
村民们说,这片名叫小毛草坪的地,总共6.4亩,是村民王某名下的退耕还林地。2006年6月,交口县林业局从村委会手中以20万元的价格买了其中的5亩多,盖起了职工宿舍。没想到几个月后,原本拟建5层的楼房地基下沉,主体出现裂缝,只好中止施工。经勘测发现,该楼地基下是一煤矿数年前掘进形成的采空区,因此该工程无法再继续,成了烂尾楼。
交口县林业局林业站(负责退耕还林)一位姓郝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里不属于退耕地,但是与规划的退耕还林地相连,因此也种了树。
但塔上村村民委员王秀生告诉记者,这片土地是退耕还林地,他们当时还拍有照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砍伐树木必须经林业部门批准,那么,这些种好的树到哪儿去了呢?若是被砍伐,有没有经过批准?“肯定没有批嘛!”这位工作人员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说“树还没长大”。他承认盖房没有办理有关手续,这是林业局职工自发集资修建的,并不是林业局单位作出的决定。
退耕地上建了房的远不止这一处。村民们带着记者在村里转了一圈,到处是依山而建的楼房,山坡上的林地被切割成了好几块,屋顶或楼前的一抹绿色,以及山坡横切面露出的新鲜黄土,都证明这里曾经是林地。
“现在一分耕地都没有了,本来是响应国家退耕还林的政策,没想到都被盖了房!”村民李玉明指着眼前一栋栋新楼,痛心地对记者说。
村里的老支书张来旺告诉记者,占用退耕地盖房的有二三百亩。他带记者爬上一个小山坡,看到山脚下有一座厂房,占地约30亩,大卡车和吊车正紧张工作着。张来旺告诉记者,其中17亩是他名下的退耕地,但他根本无权决定这块土地的用途。
原来,塔上村的退耕还林地并未归到个人。塔上村是个城中村,原来土地就没分到户,退耕后的补助款也一直是以集体为单位领取,平均发放给村民。
记者查阅了我国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退耕还林“要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草)、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将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而塔上村分配到村民名下的退耕还林地,并不由村民经营。村民们告诉记者,自2003年开始退耕至今,他们从未见过退耕还林粮款补助证、验收卡和林权证等,每年的退耕款都是由村干部到镇里统一领取,再平均发给村民。
李玉明说,记者所站的山头也是退耕还林地,但被山脚下盖房时铲出来的土和各种建筑垃圾堆平,将原来种的树木全部掩埋。“都种了五六年了,说起来,都该有那么高了,再过几年就可以结果了。”李玉明指着对面一株杏树,有些惋惜地说。
与林业局宿舍紧邻的,是新建的清华小区,17幢住宅楼刚刚落成,外表显得时尚而亮丽,成为县里最高档的住宅区。王秀生告诉记者,这里原来是砖厂和焦化厂,工厂破产后土地一直废弃,按理说应该成为复耕地。2006年,村委会响应“新农村建设”号召,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约,以每亩10万元的价格提供土地出资,建成后以时价卖给村民。但现在建成后每平方米要价1400多元,价格太贵,全村有600多口人,150多户,根本分不下去。
林业局和村委会盖的楼给村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加上林地责权不明,缺乏监管,于是人们纷纷在还林地上盖起了房,一时毁林盖房成风。王秀生说,他家的林地入口处就被盖的房全部挡住,“人进不去,也没法进行定期养护”。
按规定,林业部门需定期查看退耕后的植树情况,不知塔上村的这一情况交口县林业局是否知晓?“知道,那有啥办法,人家要盖,你还能给拆了?”林业局这位姓郝的工作人员说,“没有人举报也就不管了。”